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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公安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激发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新效能。根据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的文件精神,按照江门市《关于做好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江府依法办函〔2020〕19号)的要求,做好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认真谋划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具体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我局的出入境业务办理窗口于2020年被评为恩平市政务服务大厅2019-2020年度“红旗窗口”。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规定,外国人申请签证延期、申请居留许可,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内受理签发。

实施5项移民和出入境便利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移民管理局进一步简化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内地居民在户籍地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审批签发时限均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证出行。

加强与工商部门协调,解决系统推送数据延迟、工商信息不能同步等问题,畅通业务对接渠道,对恩平市各刻章店进行监管和督查,确保我市公章刻制2小时内完成。

(2)在我市各大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推行居民身份证自助受理服务,投放安装身份证自助办证一体机、自助选号机等各类自助办事设备和临时身份证制证机,全面提升群众办事效率,减少群众到窗口办事排队压力。省内户籍居民可通过自助受理机方便快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新式的临时身份证制证机一改过去的三天制证落后模式,可以实现半小时内出证。

推动各个乡镇行政服务中心的出入境自助办证设备和位于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出入境24小时自助办证厅的使用,确保群众可以随时前来办理港澳通行证的签注和取证,方便出行。现已完成出入境智慧大厅的建设,“智慧办证大厅”集成预约、导服、查询、照相、受理、签注、发证、缴费等业务于一体,实现出入境办证费用缴费方式 “一码通扫”,可使各项“放管服”措施更加落实、群众办事更加高效舒适便捷、行政服务更加科学规范,达到“便民利警”新境界。(今年因疫情原因自助设备关闭使用,智慧大厅完成建设后也因此未能剪彩和使用)

(3)对户政业务流程进行升级调整、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群众办理业务的跑动。进一步扩大省内“一站式”户口迁移范围,纳入范围内的户口迁移不需要来回跑动。2020年6月起,对更改籍贯、更改出生地调整为前台直接办理,不需经上级领导部门审批,给群众带来了较大的便利和实惠。
   (4)我市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实行“5+X”工作日模式,为在非工作时间办理紧急事项和特殊情况的群众开通“绿色通道”。
   (5)流动人口缴纳社保满半年的或者流动人口居住在本市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房屋满半年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的限制。
  (6)对首次申请领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群众,免收证件工本费。申办人可以选择到受理点领取证件,也可以选择邮寄方式领取证件。

(7)实行护照等出入境证件“只跑一次”工作制度,一是为群众提供“一张表单”服务。即一人同时申请多本证件只需交一张申请表、取一个号,并可根据申请人需求同步寄送。二是为群众提供“一网办理”,申请人可利用互联网预约办证平台提前预约,方便申请人按预约时间到出入境接待窗口申办出入境证件手续。

(8)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即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上述出入境证件,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为异地居民办理证件提供了便利,积极为因疫情影响而无法回港澳的居民换补发来往内地通行证。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要求

(1)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

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本年度抽查计划共15项,截至12月2日,共完成抽查任务14个,完成作业29个,抽查企业共25个、个体户4个,及时作业完成率100%,合格率100%。

我局共参与完成4次联合抽查任务,共完成20个抽查作业,抽查企业5个、个体户15个,及时作业完成率100%,合格率100%。

(2)推进“互联网+监管”,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

我局已经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录入涉及我局行政检查的36项事项检查情况,实现上级要求的认领率及行政检查行为录入率的两项100%。

2、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我局通过“江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完善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应用机制,完善多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优化公共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健设

我局已经进一步推进一体化平台工作、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现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共86项、公共服务事项共66项;服务事项实现100%“一窗”分类受理”,远超要求的90%;涉及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共有86项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均占100%。

(四)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落实执法公示责任

我局已经实行“谁执法、谁公示”、“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管理制度,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并公开执法信息。

(2)强化事前公开

我局已经在 “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信用中国(广东)”、“广东政务服务网”、“江门市市场智慧监管综合管理平台”(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等网址系统中公开主体信息、职责信息、依据信息、程序信息、清单信息和监管信息。

(3)规范事中公示

一是执法窗口岗位信息。公安系统中有相应的业务板块可以查询到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二是当事人权利义务信息。我局出具的各类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均注有相关的权利义务信息或者发送权利义务告知书。

(4)加强事后公开

一是行政执法结果的公示。我局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基础上,将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信用中国(广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等系统平台进行公示。二是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数据的公示。我局对此类数据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等进行公示。

2、全面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2016年6月14日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公通字〔2016〕14号) ,2017年11月23日广东省公安厅印发《广东省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实施细则》(粤公通字〔2017〕233号)。

(1)完善文字记录

公安部已经发布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

(2)规范音像记录

我局的执法人员已经做到出警必佩戴执法记录仪,并对容易引起争议的执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对视音频资料储存至指定的平台终端或者存储器。

(3)发挥记录作用

公安机关的执法环节除了作出当场处罚的,所有执法流程均需在“广东省警务综合应用平台”进行登记审批,有利于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3、全面推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落实法制审核主体责任

我局设立法制室作为法制审核机构进行法制审核,我局所有执法机构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均须经过法制室进行审批。

(2)明确审核范围、内容

我局除了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外,所有的处罚均需在“广东省警务综合应用平台”建立一案一档,并登记审批各个执法环节。但凡按规定要法制室进行审核的执法环节,均需经过法制室的审批同意才能生成决定书、通知书。

(五)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1、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通过宣传海报和LED屏等方式对外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二是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沟通、新媒体等方式劝阻相关人员暂缓出境。三是开通“绿色通道”,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电话热线并利用中外文同步宣传方式答疑解惑相关业务知识,为群众办理出入境延期手续。四是落实“全国通办”政策,为受疫情影响无法回港澳的居民换补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是为员工众多的复工复产企业提供上门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证业务、送证上门等服务。针对居住证和户口迁移证件在疫情期间到期的复工复产企业员工,自动顺延其证件有效期。六是倡导“无纸化”“零接触”服务,引导群众通过省政府“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省公安厅政务服务网等信息平台,网上申办户政相关业务。七是对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未按期办理各类户政业务(包括预约业务)的,全省均可延期办理,不会采取违约惩戒措施;八是对群众持有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等户籍证件材料在疫情防控期间过期的,予以办理业务,不要求重新开具;九是对于迁出地公安机关要求群众更换过期的《准予迁入证明》的,一律无条件为群众更换。

(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公通字〔2017〕4号),执行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落实办案质量终身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建立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实行权责一致、错责相当的原则。

(七)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我局由专门的部门负责统一信息出口,统一维护更新我局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高公开效率和信息获取便利度。

(八)健全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完善行政调解工作

我局为将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更加完善,采取权力下放的工作机制,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每个派出所搭建一间调解室、配备一名专职调解员,负责调解受理、处理群众的诉求。同时在基层派出所的办公场地开设6间检察室,并邀请6名检察官入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加强社会矛盾纠纷预警监测,压实社会矛盾纠纷管控和化解工作责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违纪干预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工作,及时化解行政争议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优势,切实将行政争议化解在矛盾初期,我局于2020年11月16日成立恩平市公安局行政调解委员会。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的要求,深入推进广东省公安机关智能执法办案场所的建设,努力实现执法办案场所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于2021年底力争全省全面完成智能执法办案场所建设任务。目前,我局智能执法办案场所的建设进度十分缓慢,仅有河南派出所办案区完成升级改造、在建办案中心一处,还有13处办案场所仍未升级改造,主要原因是建设经费不足、建设场地不足。

三、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府〔2019〕36号)的要求,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主要通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单位责任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大组织保障力度”等六大方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目前我局已经贯彻落实以上六大方面的法治建设。

四、下一年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学深悟透,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全面依法治警的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增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各项部署的责任担当,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增强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

(二)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法治服务保障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食品、药品等领域的重大安全问题,进行严厉打击,对违法者用重典,用法治维护好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服务,促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县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生态示范城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

以时俱进,不断更新法律知识,提高法律专业能力,改进侦查技术,以应对迅速变化的新型犯罪形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确保法治工作者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以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为目标,推动法治恩平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四)加快智能执法办案场所的建设

紧密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围绕健全完善管理机制、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等方面,有计划、有步骤、分类推进智能执法办案场所建设,避免大拆大建式的重复投入。推行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化”运行机制,打造“规范、高效、安全”的执法办案模式;在派出所、警种打造智能化、系统化、精细化的执法办案区,进一步提升服务支撑公安中心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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