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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序号行政决定部门行政职权类别项目名称设立依据行政相对人
1广东省公安厅行政处罚
对娱乐场所以及其他兼营歌舞、游艺等娱乐服务的场所及其从业人员,贩卖、提供毒品,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为进入娱乐场所以及其他兼营歌舞、游艺等娱乐服务场所的人员实施前述行为提供条件;娱乐场所以及其他兼营歌舞、游艺等娱乐服务的场所内发生贩卖、吸食、注射毒品违法活动被公安机关查获的行为的处罚
1.《广东省禁毒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3号))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五条。法人或其他组织
2广东省公安厅行政处罚
对有向无购买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情形;超出购买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品种、数量销售易制毒化学品情形的行为的处罚
1.《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2006年公安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法人或其他组织
3广东省公安厅行政处罚
对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以及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财物;阻碍依法进行毒品检查;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涉及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财物的行为的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2008年)第六十条。法人或其他组织
4广东省公安厅行政处罚
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传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者易制毒化学品制造方法的行为的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2008年)第五十九条。法人或其他组织
5广东省公安厅行政处罚
对使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造成危害的行为的处罚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2号))第八十二条。法人或其他组织
6广东省公安厅行政处罚
对拒不接受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行为的处罚
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5号))第四十二条。法人或其他组织
7广东省公安厅行政处罚
对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转借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证、备案证明;超出购买许可、备案范围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未按规定记录、保存、备案易制毒化学品交易情况;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不报;使用现金、实物交易易制毒化学品;未按规定报告易制毒化学品年度经销、库存情况的行为的处罚
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5号))第四十条。法人或其他组织
8广东省公安厅行政处罚
对未经许可、备案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或者骗取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证、备案证明,以及使用他人的许可证、备案证明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备案证明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的处罚
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5号))第三十八条。法人或其他组织
9广东省公安厅行政处罚
对邮政、快递、物流企业未建立健全或者未严格执行禁毒安全保障制度行为的处罚
1.《广东省禁毒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3号))第三十六条、第五十四条。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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