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恩平市公安局部门预算
2016年
恩平市公安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恩平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01表: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2表:收入总体情况表
预算03表:支出总体情况表
预算04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5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06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07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08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预算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预算10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预算11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恩平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
(四)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五)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
(六)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七)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局本级预算。
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恩平市公安局内设只能机构15个,下属单位16个,单位编制638民(行政编制618名,事业编制0名,工勤编制20名),现有财政统发的在职人员367人,离退休93人,政府雇员1人,临聘18人。
第二部分 2016年恩平市公安局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 年部门收入10465.58万元,比上年增加1729.85万元,增长19.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长;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205.13万元,占78.4%;基金预算收入16.86万元,占0.16%;专款专用资金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上年结转结余1651.05万元,占0.16%。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10465.58万元,比上年增加1729.85万元,增长19.8%,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增加;其中本年支出10465.58万元,占100%,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9809.86万元,占93.73%;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09万元,占0.9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271.15万元,占2.59%;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288.48万元,占2.7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国债还本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结转下年支出0万元,占0%。
(二)公共财政预算、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支出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拨款安排的支出共10465.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5767.18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46984.4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4394.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项目)5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4.29万元。
其他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23.5万元,比上年增加79.5万元,增长55.2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5.8万元,比上年增加79.6万元,增长58.4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7.7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费用减少。
四、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75.53万元,比上年减少69.94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合理分配行政运行费用。其中:办公费5.5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20万元,差旅费60万元,会议费34.1920万元,福利费0万元, 日常维修费65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91.2377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1.6万元等。
五、 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246.6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246.6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警牌车辆81台,目前带审批指标9台减去交警新警车入户指标4台,可购买车辆5台。还有5台警车已办报废,车辆指标未返回。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 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等。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