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7日15时50分许,李军鸿(男,30岁,恩平人)在恩平市锦江河边发现河中央有一名儿童下半身浸没水中,双手不停挥动挣扎。据现场老人反映,此前有两名儿童在此戏水。李军鸿迅速判断该儿童可能溺水,于是当即脱去外衣,跳入河中游向河中央,用单手托举儿童手臂将其成功救助上岸,并立即报警求助,确保儿童安全。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根据《恩平市评定见义勇为确认和奖励保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第五条之规定,我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对李军鸿的事迹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了评定会议,对李军鸿的见义勇为行为进行了投票评定,结果为全票同意评定李军鸿为恩平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根据《办法》第九条之规定,现依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3月2日结束。公示期间,如对见义勇为人员事迹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来电或来函反映。
公示如下:
李军鸿,拟确认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通报嘉奖,颁发奖金1500元。
联系单位:恩平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联系方式:0750-7722111。地址:恩平市新园路8号,邮政编码:529400。
恩平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6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