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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恩平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

 

2018年恩平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恩平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1. 主要职责

  2.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01表: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2表:收入总体情况表

预算03表:支出总体情况表

预算04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5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06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07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08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预算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预算10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预算11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恩平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恩平市发展和改革局是主管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主要职能: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区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年度计划;

(二)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维护经济安全;

(三)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加强投资宏观管理,完善政府投资管理,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五)加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加强能源开发和利用,规划重大能源项目布局;

(六)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缩小城乡、市区发展差距;

(七)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统筹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八)加强对放开市场价格监管、资源价格管理、环境价格管理、公用事业价格管理、公益事业价格管理、价格监督检查等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的下属事业单位1个:恩平市价格认证中心。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物价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投资股、综合业务股、能源和资源股、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价格收费管理股和价格检查股。

人员构成情况:恩平市发改局单位编制32名(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3名,工勤编制5名),现有财政供养的在职人员25人,离退休人员32人,政府雇员2人,临聘3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408.2839万元,比上年增加1104.1139万元,增长47.92%,主要原因是今年需支付深茂铁路恩平段站房扩大建设规模建设资金(第二、三期)2100万;支出预算3408.2839万元,比上年增加1104.1139万元,增长47.92%,主要原因是今年需支付深茂铁路恩平段站房扩大建设规模建设资金(第二、三期)2100万。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7.87万元,比上年减少1.15万元,下降12.7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0.16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9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04万元,比上年减少0.16万元,下降2.2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16万元;公务接待费0.83万元,比上年减少0.99万元,下降54.4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5万元,比上年增加2.6万元,增长8.70%,主要原因是原来市价格认证中心2名事业编制人员转为财政补助一类。其中: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5万元,邮电费0.27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9万元,公务接待费0.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4万元,租赁费0.6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1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2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6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4,204,753.43元,主要由以下三部分构成:流动资产793,009.90元,占资产总额的18.86%,主要为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和应收账款;固定资产3,411743.53元,占资产总额的81.14%,主要包括办公楼、办公设备、汽车、视频监控系统等;无形资产340,000元,占资产总额的8.09%,主要为原物价局所有的一块土地。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共1,958,894.53元,通用设备中车辆资产金额共402,166元,其他固定资产为1,050,683元,无专用设备。占有使用车辆情况,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等。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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