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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恩平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


2017年恩平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恩平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1. 主要职责

  2.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01表: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2表:收入总体情况表

预算03表:支出总体情况表

预算04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预算05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06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07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08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预算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预算10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预算11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1. 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恩平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1. 主要职责

恩平市发展和改革局是主管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主要职能: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区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年度计划;

(二)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维护经济安全;

(三)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加强投资宏观管理,完善政府投资管理,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五)加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加强能源开发和利用,规划重大能源项目布局;

(六)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缩小城乡、市区发展差距;

(七)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统筹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八)加强对放开市场价格监管、资源价格管理、环境价格管理、公用事业价格管理、公益事业价格管理、价格监督检查等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的下属事业单位1个:恩平市价格认证中心。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物价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投资股、综合业务股、能源和资源股、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价格收费管理股和价格检查股。

人员构成情况:恩平市发改局编制29人(行政编制24人,雇员编制5人),实有28人(其中雇员5人),临聘4人,离退休人员31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3人,实有2人。

第二部分2017年恩平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收入2304.17万元,同比增加1392.87万元,增长了152.84%,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的深茂铁路恩平段站房扩大建设规模建设资金(第二期)150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04.17万元,占26.22%,比上年减少144.66万元,降低了19.32%;基金预算收入1500万元,占65.10%,比上年增加1496.24万元,增长了39793.62%,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的深茂铁路恩平段站房扩大建设规模建设资金(第二期)1500万元;专款专用资金收入200万元,占8.68%,比上年增加73万元,增长了57.48%,主要原因是对低收入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增加73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2304.1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304.17万元,占100%,同比增加1392.87万元,主要增加的项目是深茂铁路恩平段站房扩大建设规模建设资金(第二期)150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6.83万元,占22.86%,比上年减少82.45万元,降低了12.61%;科学技术(类)支出12万元,占0.52%,比上年减少31万元,降低了72.09%,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了预下达2015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67万元,占1.29%,比上年减少21.21万元,降低了41.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18万元,占0.44%,比上年增加5.19万元,增长了104%;城乡社区(类)支出1500万元,占65.10%,比上年增加1496.24万元,增长了39793.62%,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深茂铁路恩平段站房扩大建设规模建设资金(第二期)1500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16.5万元,占0.72%,比上年减少3.64万元,降低了18.07%;其他支出(类)支出209万元,占9.07%,比上年增加86万元,增长了69.92%,主要原因是今年对低收入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增加73万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支出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拨款安排的支出共2304.1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446.17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64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国民经济动员办经费(4个供应点)4万元、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委托业务6万元、深茂铁路恩平段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业务费10万元、农产品成本调查费6万元、通用机场工作经费4万元、恩平市通用机场选址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飞行程序设计报告经费70万元、预安排服务性收费征收工作经费4万元、恩平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规划经费8万元、管道天然气项目工作经费25万元、固定资产节能评估评审费12万元和深茂铁路恩平段站房扩大建设规模建设资金(第二期)1500万元。

其他支出209万元,主要是2016年度市级“扶持三项建设”项目专项补助资金9万元,对我市3家平价商店和3家平价药店进行扶持发展价格补贴,以及对我市低收入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20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恩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0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增长了0%。

(一)因公出(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2万元,主要包括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差等过程中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过桥过路费、交通工具维修维护费、保险费及交通用车租赁费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82万元,主要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无增减变化。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9.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1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增长了0%,主要原因是去年与今年都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增长了0%,主要原因是去年与今年都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7.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增长了0%,主要原因是去年与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都是7.2万元。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8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1万元,增加了0.55%,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务接待费支出比2016年增加了0.01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9.9万元,同比减少1.3万元,下降4.17%。主要原因是:2017年行政编制减少1人。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资金0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1.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4,038,370.31元,分布构成情况为:固定资产占81.67%、库存现金占0.01%、银行存款占1.28%、财政应返还额度占9.90%和应收账款占7.14%,主要固定资产数据情况为:3,297,953.53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共1,958,894.53元,通用设备中车辆资产金额共402,166元,其他固定资产为936,893元,无专用设备。流动资产中库存现金为547.51元,银行存款为51,869.27元,财政应返还额度为400,000元和应收账款为288,000元。占有使用车辆情况,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1. 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达到70%,对比上年推进20%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等。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恩平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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