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无大事,全心全意解民忧。近日,大槐司法所受理了一宗劳资纠纷。因被拖欠工资多时,当事人罗某及其工友情绪非常激动,在安抚好当事人的情绪并经当事人同意后,大槐司法所立即召集涉事工程公司及铝材厂有关负责人到司法所进行调解,并对案件展开调查。
调解现场
经了解,2020年9月20日,当事人罗某及其他二十多名工人受雇到涉事工程公司从事土建工作,期间涉事工程公司经常拖欠工人工资。截至调解当天,涉事工程公司拖欠罗某等二十多名工人工资共40多万元。
秉承互谅互让的原则,大槐司法所调解员反复、耐心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向涉事工程公司详细说明拖欠工资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解当天,涉事工程公司提出在7月2日前把拖欠的工资一次性支付给罗某等二十多名工人,但是由于涉事工程公司经常拖欠工资,工人提出工资直接由涉事铝材厂支付,双方意见不一。
大槐司法所和大槐劳动所及大槐镇综治办等部门同志连续加班加点,最终经过两天的不懈努力,为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升级为重大问题,在稳定双方当事人情绪的前提下,经过近两小时的耐心协调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涉事铝材厂支付工人工资。至此,一起劳资纠纷得以顺利解决,不仅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大槐司法所为群众办实事的良好精神风貌,坚守公平公正,为群众排忧解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