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确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的函》(中农函〔2019〕17号)精神,恩平市被列为2019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第四批),试点任务要求到2020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我镇银水村、沙栏村作为我市的先行试点,对我市推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着重大意义。
12月18日上午9点,记者来到大槐镇银水村。在该村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上,大槐镇和市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人员向银水村负责人了解工作进度。据了解,目前,银水村的改革工作已经进入到成员确认阶段,但由于部分村民对改革工作认识不足,给成员确认带来了一定困难。工作人员了解这一情况后,现场作出指导解答,要求村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宣传,确保改革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在大槐镇沙栏村,工作人员现场调研该村的农村集体资产,指导该村做好清产核资工作。随后,工作人员还向村民发放相关宣传小册,入户进行政策宣传。
我镇工作人员:“我们两个试点村现在已经完成了第三次成员确认公示,下一步将进行资产量化和章程制定,相关工作预计在12月底完成。”
据了解,我国农村集体资产总量不断增加,已成为农村发展和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但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日益突出,弱化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势在必行。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先行试点、分类推进、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结合清产核资工作成效,选取大槐镇为试点,以点带面在全市范围推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