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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槐镇2016年统一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精神,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大槐镇2016年统一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槐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5月20日
大槐镇2016年统一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服务管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巩固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机制建设,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摸清我镇流动人口底数和婚育情况,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准确率,夯实基础工作,全面深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区域协作,切实提高我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经研究,定于2016年5月下旬至6月底全镇统一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在全镇范围和统一时间内集中人力、物力开展专项活动,推动进一步落实流动人口双向服务管理职责,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能力;畅通流动人口获得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渠道,丰富均等化服务内容,创新供给方式,提高服务可及性,逐步满足流动人口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更新,强化人口信息系统的应用,大力开展计划生育证明电子化改革,推进省际之间、省内各地之间、卫生计生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健全信息通报和反馈、政策协调通报、案件协调会办等协作制度,提升人口综合决策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大力开展全面清理清查活动。由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对出租屋、企业厂区宿舍、住宅小区、商铺、市场等重点地段和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等重点人群,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清查活动,准确掌握人口流动和婚育信息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做好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的发放,打击“两非”行为(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等重点工作。把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调查与清理清查活动相结合,加强调查员培训,督导调查过程,严格把控调查质量,通过调查了解群众需求,衡量和评价卫生计生服务管理落实情况。
(二)切实落实双向服务管理职责。以全员流动人口作为专项活动清理清查对象,采集、复核、更新、通报流入人口信息,提高建档率和人口数据质量。要全面清理核实全员流出人口信息,加强与流入地的联系,摸清流出人口具体去向和结婚、生育、孕检以及避孕节育情况。加强流入、流出两地协作配合,利用计划生育协会和其它社会组织等形式,对重点对象开展思想动员和说服工作,落实相关服务管理措施,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出生。
(三)全力推进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宣传工作,着重做好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扩大流动人口优生优育、优先优惠、奖励优待政策的覆盖面;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大力推广计划生育电子化证明,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办证服务。
(四)建立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积极参与政府主导的人口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建设,以政府牵头、依托村(居)委会,充分发挥各级流动人口办公室、行业协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组织以及社会工作人员、老党员、老干部、志愿者的作用,对小区、居民点、安置点,实行“多员一格、责任共担”;完善“统一采集、信息共享”机制,畅通信息采集渠道,实现公安、教育、社保、民政等部门基础信息的“共享共用”;规范工作流程,准确界定网格内服务管理对象,明确网格员、计生专干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规范、业务流程,切实落实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奖惩措施。
三、活动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下旬)。
高度重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确保专项活动有方案、有部署、有人员、有经费、有考核。面向流动人口,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集中宣传服务活动,大力宣传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内容,实行计划生育可享受的合法权益和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政策规定等,为专项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清理清查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专项活动期间,镇卫计局及相关部门单位应密切配合,广泛深入地开展管理互补、服务互动,做好对重点流动人口对象的服务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村(居)开展好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活动,充分调动清理清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集中力量,扎实开展工作。
(三)质量督查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
此次专项活动完成后,镇卫计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清查质量督查,开展实地走访调查,督查结果将作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专项活动经费、人力和物力的投入。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出工作方案、任务和时间表,有序开展专项活动。
(二)重点推进。要抓住重点流动人口对象、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寻找突破口,顺利完成专项活动工作任务。
(三)依法行政。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重视宣传倡导,响应群众诉求,注意工作方式方法,防止因简单粗暴的工作作风损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杜绝发生群体恶性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