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成镇党委研究决定:
吴丽影同志任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免去其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肖和同志任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免去其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翠娟同志任镇工会专职副主席(正股级),免去其镇工会专职副主席(副股级)职务;
郑晓君同志任镇妇女联合会专职副主席(正股级),免去其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郑莹莹同志任镇财政所(镇财政结算中心)所长(主任),免去其镇财政所(镇财政结算中心)副所长(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