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的通知》(江财综〔2023〕85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3〕64号),我局已于2023年12月28日下达2024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2687万元(恩财建〔2023〕31号)给你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提前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按照要求实行单列管理。
二、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已将省本次提前下达的任务清单(附件3)、绩效目标(附件4)分解至各县(市、区),请及时细化项目实施计划,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本次下达任务清单和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请根据省级明确的政策目标,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对照任务清单及绩效目标,将资金、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到具体项目。使用省级涉农资金的,请注意做好“数字系统”指标挂接工作,并注意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保持不变。
四、请加强涉农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规范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涉农办〔2023〕4 号)、《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有关要求,规范管理、使用涉农资金,不得挤占、截留、挪用,确保资金依法依规有效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的通知(江财综〔2023 〕85号
恩平市财政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