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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恩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各会计从业人员: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2023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事项的通知》以及《江门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江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市场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学习人员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

  二、学分要求

  我市会计人员2023年度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需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要求完成;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2023年度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的人员,如在校学习期间取得初级会计专业职称证书,在校学习期间无需进行继续教育;毕业当年可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确认毕业当年继续教育学分。

  三、专业科目学习内容

  会计人员2023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分为专业通识知识、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三个类别。

  (一)专业通识知识。必修课,包括会计职业道德、会计法治、会计改革与发展三个科目,专业通识知识学分不得少于20学分。

  (二)专业核心知识。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农村会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税收实务、会计信息化等八个科目。

  (三)专业拓展知识。包括可持续信息披露、审计基础、金融基础、财经相关法规、其他财会财经热点等内容。

  重点学习内容分为初级学习内容、中级学习内容、高级学习内容详见附件1。会计人员可根据自身工作岗位和会计职称层级选择相应层级的学习内容,也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学习需要,拓展学习其他层级的学习内容。

  四、学习形式

  我市会计人员应按照市财政局公布的相关规定,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如以前年度已经完成信息采集,请及时做好个人信息更新),在服务平台上开展2023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或申请学分折抵。2023年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确认方式详见附件2。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通过参加远程在线学习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专业课”选择远程培训机构完成年度专业课培训。

  (二)通过申请学分折抵的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需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需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的事项,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折算学分申请”选择相应的申请学分事项进行申请。相关材料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五、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名单

  具体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名单详见附件3。 

  (联系人:冯茵彤,联系电话:7820949)

  

       附件:1.2023年度广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重点学习内容

  2.2023年度恩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及学分确认方式

  3.2023年度恩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明细表

  


恩平市财政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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