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恩平市加强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卫生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恩平市加强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十六届1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健康局反映。
恩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
附件
恩平市加强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增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9〕18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强基层为重点,以让群众不得病、少得病和就近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为目标,通过开展医共体建设,优化整合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不断完善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有效构建以健康为中心、防治结合的市、镇、村三级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有效解决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初步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服务优质、有效运行的医共体,县域内就诊率力争达到90%左右,住院率达到85%左右,基层就诊率达到65%左右。
到2022年,医共体功能形态更加健全完善,运行管理更加优质高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分级诊疗便捷有序,健康管理精准实施,财政保障和医保支付可持续,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得到合理控制,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健康服务获得感明显增强。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整合资源。坚持政府主导,根据全市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结构与布局、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做好顶层设计,加强政策引导,落实规划、指导、协调、宣传等职能。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持续发展等要求,进一步整合全市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市、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推动人、财、物的统一和集中管理,实现医共体内人员、技术、设备、信息等医疗卫生资源共享,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
(二)健康优先,医防融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效融合,加强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健康管理,形成医防同向激励机制,实现居民全方位健康管理。
(三)“三医”联动,创新机制。加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机制,创新医疗卫生健康监管方式,落实医共体经营管理自主权,激发运行活力和发展动力。
四、组建方式、职责分工及运行模式
(一)组建方式。
坚持政府主导,规划统筹,根据地理位置、服务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服务能力等情况,整合基层医疗卫生资源。以恩平市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成立恩平市医疗卫生共同体(简称“医共体”)。将江门市五邑中医院恩平分院、市妇幼保健院、江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横陂镇中心卫生院、圣堂镇中心卫生院、沙湖镇中心卫生院、君堂镇中心卫生院、大田镇中心卫生院、大槐镇中心卫生院、良西镇卫生院、牛江镇卫生院、君堂镇江洲卫生院、那吉镇卫生院、东成镇卫生院以及辖区内所属村级卫生站纳入医共体。恩平市人民医院作为恩平市医共体总医院设置,其它成员单位作为恩平市医共体成员单位设置。
(二)医共体管理机制及职责分工。
1.成立恩平市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管理委员会。设立恩平市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医管委”),市医管委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主任,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市领导任常务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局主要领导任副主任,市委编办、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市医管委负责实施对医共体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医共体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医共体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解决建设和运行中碰到的问题。市医管委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承担市医管委日常工作,负责医共体运营监管、绩效考核、财政投入资金分配配套政策制订和落实情况的督查、评估等工作。
2.医共体内部统一管理。医共体由牵头医院院长负总责,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建立由牵头医院和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议事决策机制。落实医共体在日常运行、人员管理、内设科室和岗位设置、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的自主权,实行行政、人员、财务、质量、药械、信息系统六个方面统一管理。所有“三重一大”事项报市卫生健康局审核后施行。
统一行政管理:牵头医院对各成员单位实行一体化管理。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法人资格、机构性质、在职在编人员身份、投入保障保持不变,功能定位与职责任务不变,其法定代表人可由牵头医院负责人担(兼)任。
统一人员管理:医共体内部工作人员由医共体统一招聘、培训、调配和管理,医共体拥有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任命权。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由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审核通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由牵头医院任命。
统一财务管理: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财务实行单独设账、独立核算,由医共体统一管理。财政投入资金及时拨付医共体,按规定的资金用途安排使用。
统一质量管理:医共体内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质量控制、绩效考核、环境卫生、医疗废物等管理执行统一标准,牵头医院承担各成员单位的医疗质量监管,统筹使用医共体内部床位、号源、设备,逐步实现医共体内医疗质量同质化。
统一药械管理:医共体统一采购平台,统一用药目录,实行药械统一采购和配送,支持以医共体为单位在药品采购平台自行议价,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的制剂可在医共体内部流通使用。
统一信息系统建设:整合医共体内部各单位信息系统,统一运营维护,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建立远程会诊和影像、心电等远程诊断中心。
3.医共体职责分工。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对全市医共体实施综合监管,落实医共体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对医共体聘任人员审查备案,负责对医共体聘用编外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对其建设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医保支付、医院等级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挂钩。建立对全市医共体负责人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各成员单位医疗服务、医疗质量与安全、公共卫生服务、医德医风建设等各方面的监管。
牵头医院:牵头医院负责统筹医共体的总体规划、运营方针、财务预决算,研究解决医共体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协调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的联动合作;制定医共体章程和双向转诊实施细则;审查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绩效考核方案;研究收入结算与分配方案;负责各成员单位的人员培养和业务指导;负责督促检查成员单位执行上级有关医疗卫生工作要求;负责转诊、外转病人管理和信息数据统计。承担急危重症患者及疑难复杂疾病救治,统筹管理医共体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其他市直医疗机构:按照自身功能定位开展业务,配合牵头医院共同推进医共体建设,江门市五邑中医院和江门市五邑中医院恩平分院托管关系保持不变,江门市五邑中医院恩平分院发挥县域中医药服务龙头作用,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疗、康复、治未病中的独特作用,落实中医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对全市妇女、儿童提供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统一管理出生缺陷、地中海贫血等公共卫生项目, 完成牵头医院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转诊、基本公共卫生、卫生监督协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乡村医生的培训,村级卫生站的指导、检查、考核等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牵头医院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村级卫生站:主要承担片区居民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协助做好片区居民健康体检、责任医生签约、病人规范分级诊疗以及医共体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主要任务
(一)加快提升市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借助省实施三级甲等公立医院与县级公立医院开展“组团式”紧密型帮扶行动工作契机,主动与帮扶医院“江门市中心医院”联动,争取“江门市中心医院”帮扶医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远程诊疗、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方式,推进重点学科、专科和专病中心发展,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承接好“江门市中心医院”骨干医务人员下沉帮扶的带学科、带团队、带技术,县域医共体内骨干医务人员定期到三级公立医院研修培训。[市卫生健康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二)加强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医共体内市直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人才、技术、资源等下沉,帮扶带动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实现全市医共体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牵头医院要统筹加强成员单位软硬件能力建设,促进沙湖镇、大槐镇、君堂镇、大田镇、圣堂镇、横陂镇等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其他机构按照满足当地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需要,以急诊急救、全科医疗、儿科、康复、护理和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等为重点,服务能力逐步达到国家基本标准。推进我市151个行政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市卫生健康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三)落实财政投入。根据医共体建设发展需要,依据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政策,按原渠道足额安排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补助资金,保障其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公共卫生服务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以及落实中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由医共体统筹管理和使用。[市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四)优化人事制度改革。医共体内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分别核定,编制数可由医共体成员单位提请,经市卫生健康局审核,报市委编办审批,由医共体统筹使用,逐步完善县招县管镇用。医共体人员实行全员岗位管理,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人岗相适的原则,打破单位、科室、在职在编人员身份限制,在不减少现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数量的前提下,实现合理轮岗、统筹使用。着力推动医共体医务人员合理有序流动,重点要下沉到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国家、省、江门市规定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完善镇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探索实施村医统招统管村用,强化村医进修培训,完善村医薪酬收入和养老保障等政策,稳定村医队伍。推进落实《恩平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方案》及《恩平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任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医疗卫生机构领导人员管理,规范完善选人、育人和用人机制。[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五)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逐步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有利于人才下沉和医共体持续发展的薪酬制度。医共体内薪酬分配方案和考核细则由医共体制定,其中,医务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医共体自主分配,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打破单位、层级和身份区别,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并与药品、耗材和检查检验收入脱钩,调动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的内生动力。鼓励对医共体及其成员单位负责人实施年薪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省、江门市的统一部署实行市医疗保障部门与医共体统一结算,探索推进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医保支付方式,引导医共体主动做好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完善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推行以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住院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制定有利于促进医共体内双向转诊的医保支付政策。提高医保服务能力,提升医保经办便民化水平。鼓励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的原则,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卫生服务比价关系,并做好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和财政投入等政策的衔接。[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七)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完善医共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功能定位,落实基层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指南,明确医共体内市、镇两级疾病诊疗目录,完善医共体内部和向市外转诊管理规范,完善双向转诊通道和转诊平台,建立“基层首诊、急慢分治和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以人为本的闭环服务链。以高血压、糖尿病防治为切入点,建立慢性病市镇村三级管理模式,实现筛查、确诊、转诊、随访的连续服务。[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八)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分利用医共体内技术资源共享优势,将市级公立医院专科医生作为技术支撑力量纳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建立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与专科联动,签约医生与团队协同,医防有机融合的服务工作机制,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落实家庭医生团队的激励机制,开展履约考核,调动家庭医生团队积极性。医共体要为家庭医生签约居民开通上下转诊绿色通道,对家庭医生上转的患者优先预约、优先接诊,提高签约居民获得感;对下转的患者交由家庭医生团队提供连续综合服务。[市卫生健康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九)强化健康服务。充分发挥医共体资源整合的优势,立足实际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积极组建健康管理与服务团队,着力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合理调配相关资金,根据城乡疾病谱,因时制宜加强对服务区域群众健康教育、疾病前期因素干预,指导群众增强健康常识,合理膳食,科学运动,保持心态平和,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尽量不得病、少得病。优化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扎实做好基层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健康管理和计划免疫工作,重点加强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等患者健康管理。市公共卫生机构要做好技术指导、培训和业务管理,推动医共体内实现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市卫生健康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十)加强中医药服务。通过资源整合的优势,切实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和水平。将中医药服务全面融入到县域医共体的整体医疗服务,构建医药服务综合平台,使之与现代健康理念相融相通,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疾病治疗、病后康复、治未病中的独特作用。整合县域医共体内部中医药资源,挖掘和拓展中医药服务潜力,提高县域中医药医疗服务能力。强化江门市五邑中医院恩平分院县域中医药服务龙头作用,加强县域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和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建设。加强中医馆建设,提高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中医药服务能力。[市卫生健康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十一)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落实医疗卫生信息便民“五个一”攻坚行动,依托江门市卫生健康区域信息平台,加快推进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间的医疗卫生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技术共享。推动市人民医院远程医疗平台建设,通过“向下辐射、向上联接”,实现跨区域、跨医院、跨学科、多专家交互的远程多学科诊断等功能,为成员单位、跨医共体提供在线诊断服务。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智慧医院,提供分时段预约、在线支付、检查检验结果推送、部分常见病和慢性病线上复诊、网上提供健康咨询、随访管理和远程指导等,不断满足群众卫生健康需求。[市卫生健康局、市科工商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十二)加强绩效评估。建立完善监测评价制度,重点监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医保基金使用、公共卫生任务落实等方面的情况,以县域住院率和就诊率、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数量和比例、慢性病患者健康改善以及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率、医保基金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落实情况等为核心指标。评估结果与医保支付、医院等级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挂钩。对医共体建设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方向偏离、效果不佳的要及时整改,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医共体建设水平。[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20年1月-2020年6月)。制定出台我市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完成医共体组织架构、工作措施和挂牌等组建工作,制定医共体章程,召开启动会。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2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各项工作。细化工作步骤,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配套保障举措并予以落实。
(三)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21年1月—2022年1月)。到2022年,提升医共体牵头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成员单位普遍具备较高水平的医疗服务能力。对医共体建设工作进行经验总结,并做好迎接上级评估准备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建设医共体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
(二)落实部门职责。市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沟通联动,及时出台配套政策,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市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医共体的组织实施,构建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明确医共体组织管理和分工协作制度,加强对医共体建设的监管。市委编办负责医共体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的编制核定和管理。市发展和改革局要加大对卫生健康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市财政局要根据医共体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整合财政补助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医共体补偿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进一步创新人才引进机制,深化人事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市医疗保障局要制定出台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案,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增强基层看病的吸引力,引导参保患者有序就诊,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支持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医共体药品、医疗器械等监督和管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履行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社会事务管理和落实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医共体成员单位维稳工作。
(三)做好舆论宣传。积极开展针对相关部门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政策培训,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大对开展医共体建设工作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逐步转变就医观念和习惯,凝聚社会共识,为此项改革平稳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恩平市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三方权责清单
2.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1
恩平市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三方权责清单
一、市委、市政府权责 | ||
(一)政府主导 | 1.市委、市政府对医共体建设工作负总责,建立管理委员会协调推进。坚持政府主导,根据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结构与布局,有序推进医共体建设。落实财政投入,保障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 | |
(二)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 | 2.负责医共体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收支预算等。 | |
3.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等。 | ||
4.整合信息系统,实现全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融合和信息共享。 | ||
(三)建立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 5.指导医共体加强党建工作。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 |
6.指导医共体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 | ||
(四)制定区域医疗卫生规划 | 7.整合、优化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资源配置,合理调整不同类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规模。 | |
(五)落实财政投入 | 8.医共体成员单位财政投入政策及标准不变。 | |
9.医共体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鼓励医共体牵头医院及其成员单位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 ||
10.突出医共体牵头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保障其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公共卫生服务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以及对中医药的投入倾斜政策。 | ||
1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由医共体统筹管理和使用。 | ||
(六)改革人事薪酬分配制度 | 12.医共体内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分别核定,由医共体统筹使用。落实医共体用人自主权、对成员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权。医务人员在医共体内合理有序流动、下沉基层。完善镇村一体管理,探索实施村医统招统管村用。 | |
13.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一类财政供给、二类绩效管理”。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逐步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有利于人才下沉和医共体发展的薪酬制度。医务人员收入由市医共体自主分配,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打破单位、层级和身份区别,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 | ||
(七)医共体负责人任用 | 14.按照公立医院和事业单位负责人管理相关规定,选拔任用医共体负责人。 | |
二、市卫生健康局权责 | ||
(一)医共体监管 | 1.负责医共体监管与评价工作,落实医共体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 |
2.科学规划、协调、监管医共体建设,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适度竞争的格局。 | ||
3.落实医共体在人员管理、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等自主权,以及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任命权。 | ||
(二)公益性监管 | 4.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功能定位履行情况。 | |
5.政府指令性公共卫生任务执行情况。 | ||
6.市镇一体化、镇村一体化管理执行情况。 | ||
(三)执业与行风监管 | 7.医共体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情况。 | |
8.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情况。 | ||
(四)医疗质量和安全监管 | 9.按照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管。 | |
10.临床路径管理执行情况。 | ||
11.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等合理使用。大型设备使用监督评估。 | ||
(五)运行监管 | 12.医共体预决算执行情况,监管纳入财政管理的预算资金、上级项目资金、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等。监管定期财务报告和内审制度执行情况。 | |
13.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护理服务等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 ||
14.药品耗材设备采购,药品回扣等行为。 | ||
15.转诊病种的分级收治与双向转诊执行情况,群众满意度、县域内住院率等指标。 | ||
(六)人事管理监管 | 16.医共体人员聘用、人才引进、任命等事项,实行备案制。 | |
(七)公共卫生服务监管 | 1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执行、资金使用情况。 | |
18.组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公共卫生服务效果进行评价。 | ||
三、医共体权责 | ||
(一)功能定位 | 1.法人地位。医共体成员单位原有机构设置和机构名称不变,法人资格不变。法定代表人可由牵头医院负责人担(兼)任。市中医院法人资格保持不变。 | |
2.人员身份。成员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不变,原有的财政供给渠道不变。 | ||
3.建立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定期协商的议事决策制度。 | ||
(二)运行管理 | 4.行政、人员、财务、质量、药械、信息系统六个方面统一管理。 | |
5.制定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内部流程与规范,使群众就医便捷有序。建立转诊病种目录,加强转诊质量管理。 | ||
6.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 ||
7.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群众健康管理精准个性化实施。 |
附件2
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
一、评价标准
类别 | 评价标准 |
(一)责任共同体 | 1.政府主导。 |
2.市医共体自主管理。建立医共体管理章程及相关制度,成员单位参与决策。 | |
3.对市医共体有效考核。对市医共体建设发展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院长的聘任和年薪挂钩。 | |
(二)管理共同体 | 4.人员有序流转。推动落实市医共体内岗位设置、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等自主权。 |
5.财务统一管理。市医共体内财务统一管理,完善预算管理。 | |
6.药品统一管理。市医共体内部药品耗材统一管理、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支付货款、统一用药目录等。 | |
(三)服务共同体 | 7.患者有序转诊。建立市医共体内部患者急慢分治和双向转诊范围、流程和分配机制。 |
8.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全市医共体内卫生健康信息共享平台,共享检查检验和影像等诊断资源。 | |
(四)利益共同体 | 9.医保管理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适应医共体改革,医共体内医保基金分配合理。 |
10.财政投入统一管理。基层的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依据医共体统一考核结果进行拨付。 |
二、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项目 | 具体评价指标 |
(一)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 1.牵头医院是否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
2.牵头医院出院患者三四级手术比例。 | |
3.每千人口全科医生数。 | |
4.牵头医院帮助基层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数量增加。 | |
5.“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达标机构数量增加。 | |
(二)落实财政投入 | 6.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有上升。 |
(三)深化薪酬制度改革 | 7.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牵头医院人均薪酬比有上升。 |
8.医共体牵头医院技术劳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有上升。 | |
9.医共体牵头医院人员经费占业务支出比例有上升。 | |
10.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劳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有上升。 | |
(四)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 11.医共体内医保资金占业务收入比例有上升。 |
(五)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 12.县域内住院率有上升。 |
13.医保基金支出率有上升。 | |
14.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率有上升。 | |
15.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占比有上升。 | |
16.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占比有上升。 | |
17.牵头医院下转康复护理患者数量占比有上升。 | |
18.慢病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占比有上升(高血压+糖尿病)。 | |
19.牵头医院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有下降。 | |
20.县域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使用率有上升。 | |
(六)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 21.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60%,且持续提升。 |
22.签约的慢病控制率持续提高(高血压+糖尿病)。 | |
(七)强化健康服务 | 2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效果。 |
24.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