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恩平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恩府办〔2009〕36号
关于印发恩平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恩平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海洋渔业局反映。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恩平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的指导意见》(粤府〔2008〕24号)精神,加强我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与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恩平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提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发挥其在推广先进科研成果和提供技术服务中的主体和带动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活动,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技术支撑和有效服务。
二、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的设置和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名称和性质。
1.单独设置广东省水产养殖技术推广站恩平分站(加挂恩平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牌子),为恩平市承担公益性职能的事业单位,正股级,直属恩平市海洋与渔业局领导和管理,人员工资和业务经费由市财政核拨。同时,取消原恩平市海洋与渔业局内设“海洋与渔业股”加挂“广东省水产养殖技术推广总站恩平分站”的牌子。
2.我市镇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与镇级农业服务中心综合设置,其隶属关系、职责任务和人员配备按《恩平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执行。
(二)主要职责任务。
负责海洋与渔业养殖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病害防治,协同有关单位对鱼料和鱼药的生产、经营实施检验、监督,并提供技术咨询信息业务。
(三)人员编制。
市级水产技术推广站即广东省水产养殖技术推广站恩平分站(加挂恩平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牌子)事业编制3名,设站长1名,人员经费由市财政核拨。
三、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全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镇(街道办)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密切协同,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妥善处理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
(二)周密部署,有序推进。
我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工作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会同市编办、财政局、人事局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机构编制、人员安排、财政保障、基建投入、设备更新、推广项目支持等工作。
(三)加强监管,严肃纪律。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工作的检查监督,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一旦发现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