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关于印发恩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恩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业经市政府十五届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人民银行恩平市支行反映。
 
二○一二年三月十七日
 
恩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
 
  根据《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和省金融联合调研组《关于解决恩平金融科学发展问题的调研报告》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为加强恩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恩平市征信中心建设工作,不断提高社会信用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打造“诚信恩平”为主题,以“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人行指导,多方参与,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共建共享”为原则,加快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推动、规范、监督和服务作用,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营造“以讲信用为荣,不讲信用为耻”的社会风气,树立诚信恩平的形象,为实施“工业强市、农业稳市、三产旺市、文化兴市、城建优市”五大发展战略创造优良的社会环境。
 
  二、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是:在“十二五”期间,通过信用及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恩平社会的信用观念,形成人人讲信用的良好氛围。通过以征信服务建立恩平市征信中心作为突破口,建立并逐步完善中小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企业信用缺失的突出问题初步得到解决,公民的诚信意识明显增强,失信行为明显减少,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规范,全社会讲诚信、守信用的风气逐步形成。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和“三农”的信贷投入,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具体目标是:建立“两个平台、三大体系”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
 
  (一)建立信用信息基础平台--恩平市征信中心,为社会信用提供服务和应用提供技术支撑。建立信用监管平台,为信用征集、信用评估、信用查询、信用公示、信用管理等提供规范的运行机制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构建政府、企业和个人三大信用体系,初步形成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打造诚信政府,建立完善的政府信用信息系统;以企业信用为重点,建立覆盖大部分独立法人企业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并根据信用市场的发展状况,开展信用评级工作;建立覆盖多数居民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三、主要任务
 
  (一)打造“守信于民、服务社会”的诚信服务型政府。创新行政管理机制,转变管理方式,建设公开、透明的政府信用信息系统,建立政府决策信用、执行信用、监督信用和服务信用。
 
  (二)建立诚信守法的企业信用体系。逐步整合分散在各个部门和行业的信用资源,开展企业信用征信工作,制定企业征信评估标准和监管办法,建立健全各项信用管理制度,按市场需求开展企业信用评级活动。同时,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依托中小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系统,加大对守信企业和个人的政策扶持、融资培育,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人融资难问题的解决,逐步构建起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奖惩机制,为恩平经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初步搭建符合恩平实际的个人信用体系基础。探索个人信用体系运行模式,逐步建立个人征信数据库,发展信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
 
  (四)推进重点行业诚信建设。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日常生活用品和房地产行业,要推出一批诚信建设措施,切实解决产品质量、广告虚假、价格违规和市场交易“短斤少两”、拖欠债务和费用等诚信问题。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一要建立恩平市社会信用教育、宣传长效工作机制,大张旗鼓开展宣传,积极培育社会信用文化和守信理念;二要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发挥制度在引导、规范、调整和保障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作用。让诚实守信理念深入人心,努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全民的信用意识。
 
  (六)建立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奖励诚实守信,惩罚违法失信,预防和减少失信行为发生,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四、具体方法和措施
 
  (一)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在全市建立信用教育、宣传长效工作机制。
 
  1.充分利用政府行政资源,依托政府网站、诚信网页、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开展长期的社会信用宣传教育。宣传内容由人民银行统一制定,目的在于提升社会公众的整体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为荣、见利忘义为耻”的社会氛围。
 
  2.多种形式开展教育。一是金融机构通过举办培训班、知识讲座等方式进行信用教育;二是组成征信知识暨农村金融知识宣讲团对农户进行宣传教育;三是教育部门在中小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增加信用教育内容进行教育。
 
  3.开展征信宣传月活动。每年举办恩平市信用宣传教育月活动,有序地开展对全体市民的信用宣传教育。
 
  (二)依托有关信用信息部门、金融机构、镇政府(街道办)、村(居)委会为企业、个人建立信用档案,并逐步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
 
  1.建立《恩平市中小企业非银行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和《恩平市个人(农户)信用信息查询系统》。结合我市实际,充分考虑金融机构的业务需求和现有设施的情况,将企业非银行信用信息录入《恩平市中小企业非银行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将个人信用信息录入《恩平市个人(农户)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建立中小企业和个人电子信用档案,推动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2.先试点后铺开,循序渐进,推进查询系统建设。系统建设初期先选择一些镇(街道办)及个别行业先试行,然后视工作进展情况尽快在全市铺开。
 
  3.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以信用档案为基础,建立适合中小企业、个人(农户)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完善信用评价方法,不断提高信用评价的科学性,把推动信用评价结果与贷款审核、管理相结合。在信用评价的基础上,继续规范和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信用企业”建设工作。
 
  4.探索建立信用信息采集与信用评价机制。针对企业和个人等经济主体的特点,设计客观、有效的信用信息指标体系,结合信用档案信息,组织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信用中介机构等研究建立适合企业、个人信用评价机制,推动信用评定工作,将分散的个人(农户)信用整合为有组织的集体信用,推进个人(农户)之间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三)统筹推进中小企业和个人(农户)信用信息的整合与共享,加快征信体系建设。
 
  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已实现全国联网运行,依托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统筹推进中小企业、个人(农户)信用信息的整合与共享,让金融机构更全面充分地了解贷款户信用情况,加快银行信贷业务决策。
 
  1.信用信息采集机构。包括市发展改革局、法院、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恩平海关、中国电信恩平分公司、供电局、供水公司等部门单位及各镇(街道办)、村(居)委会。
 
  2.信用信息采集内容。(1)企业非银行信用信息采集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以及反映其信用状况的相关信息。(2)个人(农户)信用信息采集主要包括:个人信息以及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非银行信用信息。
 
  (四)鼓励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征信系统,积极拓展信贷业务。
 
  人民银行应进一步加大“政银保贷款”、“下岗工人创业贷款”、“小额担保贷款”、“大学生创业贷款”、“妇女创业贷款”的宣传推广工作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拓展林权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的担保融资业务,降低放款金融机构信贷风险。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快林权确权,支持成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组织开展农业保险等工作,为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信贷支持力度提供必要的条件。
 
  (五)奖惩措施和风险分担。
 
  加大对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和个人的信贷支持,对屡次出现信用不良的贷款户实行额度、利率等信贷限制。通过奖惩分明的政策倾斜及其产生的市场效应,营造“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氛围,促进中小企业及个人重视自身的信用积累,有效改善全社会信用环境。
 
  同时,通过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和农户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及建立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基金、财政扶持及税收减免等措施,对出现信贷风险的中小企业或农户,由贷款银行、担保机构和担保基金按一定比例共同分担不良资产,构筑政策性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分散金融机构信贷风险。通过政策扶持实行财政贴息,加大对“三农”信贷支持并进一步降低放款机构信贷风险。
 
  五、系统运作和安全保障
 
  (一)系统运作。
 
  1.运作保障。征信系统实行非盈利性、收支平衡运作。运行费用通过有偿服务解决,系统建设初期主要依靠上级支持资金解决,系统建成并运行成熟后,其费用通过系统查询以收取会员费方式解决,会员主要是金融机构。另外,对企业或个人查询信息收取一定的费用,支撑系统正常运作。
 
  2.信用信息查询。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金融机构、有关信用信息采集部门、企事业单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以及有关个人可查询信用信息。
 
  3.信息异议处置。在信用信息使用查询过程中,被查询人对《查询系统》信息有异议的,可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对异议信息内容进行核实与纠正。
 
  4.信息更新。各种信用信息根据系统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更新,以满足查询主体的需求。
 
  (二)安全保障。
 
  严格依法进行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和使用,确保公民个人隐私不受侵犯,确保政府政务机密、企业商务机密及其他相关信用信息不被随意泄露,加强信用信息的安全防护和保障。
 
  1.方案报批。在征信方案设计环节上,征信目录(信用信息)和信用评级指标不得涉及个人隐私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面机密,方案实施前要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专门论证,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2.严格保密。在信用信息的采集、数据的处理和存储以及信用的查询公示、等级评定等活动中,要建立健全相应的业务操作流程规范,避免相关信用信息被随意泄露,造成对个人隐私的侵犯、政务或商务机密的泄露。
 
  3.系统安全。在技术运用环节,对涉及面向社会公众的信息查询公示信用公共网络平台,要实行安全的身份认证,采用“用户密码+智能卡”等方式,提高系统的安全性,确保数据传输和信息运用的安全;在信用公共网络平台与政府职能部门或信用中介机构的信用专门网络平台之间,实现物理隔离,各自独立运转,确保系统安全。
 
  4.健全制度。为切实保障信用安全,依法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针对信用信息的采集、数据的处理和存储、信用等级的评定、信用的查询公示等各个环节,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应用标准。
 
  六、组织保障
 
  (一)领导机构。
 
  成立以市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恩平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与市市场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相结合,下设办公室(简称信用办,与市市场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市信用办(诚信办)在领导小组的领导和部署下,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管理平台的建设,负责牵头组织、动员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办)、村(居)委会,中小企业和个人支持和参与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收集并督促信息采集部门报送信息,部署进行信用评价。
 
  2.人民银行恩平市支行会同市工商局等部门,制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负责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3.人民银行恩平市支行会同市公安局等部门,制定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分别负责个人金融资产信用信息系统和个人一般社会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
 
  4.市经信局根据信用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要求,配合市信用办(诚信办)及有关部门建立全市的信用信息数据库。
 
  5.各有关职能部门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予以积极配合。
 
  (三)责任落实。
 
  实行信用建设“一把手”负责制。各部门、镇(街道办)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信用建设工作,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制定措施,监督到位。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市信用办(诚信办)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信用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督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宣传动员。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信用建设舆论宣传、职业道德教育和信用知识普及活动,打造“诚信恩平”的形象。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开辟信用专栏,了解有关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知识,形成关心支持信用建设的浓厚社会氛围,促进全市信用体系建设顺利进行。
 
  七、时间安排
 
  (一)信息采集。2012年4月底前,召开信息采集协调会议明确各部门信息采集范围,并做好准备工作,各部门明确专职人员,2012年7月正式开展信息采集工作。
 
  (二)查询系统。2012年3月启动,2012年6月底前,完成《恩平市中小企业非银行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和《恩平市个人(农户)信用信息查询系统》两套系统的安装调试,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2012年10月底前,选择先行镇及行业建立电子信用档案;2014年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建立电子信用档案工作。
 
  (三)信用评价机制。2012年11月起,利用两年时间初步建立并完善全市信用评价机制,2013年6月底前在先行镇初步建立起较完善的农户信用评价体系,为中小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新型经济组织更好发展提供良好的信用支持。

恩平政务
恩平政务
微信公众号
恩平政务
恩平政务
官方微博
恩平市人民政府公报电子书
恩平市人民政府公报
电子书
版权所有:恩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恩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站点地图    联系方式    网站标识码:4407850057
ICP备案号:粤ICP备05085446号

粤公网安备 440785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