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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恩平市201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奖励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恩平市201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奖励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恩平市201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工作奖励方案
 
  为继续推进我市201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全面完成江门市下达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印发江门市2012年城乡医保宣传发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江人社发〔2011〕845号)和《转发关于做好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点工作的通知》(江人社发〔2011〕8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奖励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去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今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覆盖我市城乡居民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二、工作目标
 
  确保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口数占应参加人数的95%以上(农村居民占应参保人员数的98%以上)。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率,实现应保尽保。
 
  三、奖励方案
 
  (一)实行镇(街道办)、村(居)委会、村民小组三级联动机制,建立城乡医疗保险的征缴奖励机制,对开展城乡居民医保的三级工作人员给予奖励,每完成一个参保任务共奖励1.5元。
 
  (二)完成任务奖。各镇(街道办)按照市下达的参保任务数,完成任务达到98%的奖励5000元,达到100%以上(含100%)的奖励8000元。
 
  市政府将把医保工作列入各单位年度考核目标,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单位的参保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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