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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恩平市城乡饮水安全保障议案结案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现将《恩平市城乡饮水安全保障议案结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保局反映。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恩平市城乡饮水安全保障议案结案工作方案
 
 
  2011年是《关于加强我市城乡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议案的决议》(以下简称《议案》)办理的结案之年,为加强我市城乡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切实改善城乡饮水条件,进一步提高我市饮水安全保障能力,全面完成议案办理工作任务,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增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能力,将有饮用水功能的水库库区集雨面内的商品林逐步调整为生态公益林,将库区集雨范围规划为不准开采区,更有效保护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
 
  (二)理顺城镇供水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对城镇自来水厂的监督管理和建设投入,保障城镇居民饮用水水质安全。
 
  (三)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充分发挥工程的社会效益。
 
  (四)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做好《议案》办理和结案工作,确保《议案》顺利结案。
 
  二、主要任务
 
  加大《议案》办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改善城乡饮用水条件,保障饮用水需求,确保饮用水安全。2011年我市重点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加强镇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并在吸水点布设水质监测点位,每季度监测一次。(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二)加强各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风险隐患排查,依法查处区内各类违法排污行为,排查清理库区集雨范围内有无乱挖乱采问题,并划定不准开采区,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协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各镇、街、锦江水库工程管理处)
 
  (三)参照锦江水库第一重山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的做法,遵循“科学规划,循序渐进”、“统一管理,分级负担”、“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逐步将有饮用水功能的水库库区集雨面内的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2011年要取得突破性进展。(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协办单位:各镇、街)
 
  (四)理顺城镇供水安全管理机制,明确城镇供水安全保障工作职责和主管部门,加强对城镇自来水厂的监管,督促企业加大供水设施和管网的建设投入,确保供水水质达标。(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协办单位:市卫生局、住建局)
 
  (五)完成已完工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充分发挥工程的社会效益。(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协办单位:市住建局、农业局)
 
  (六)认真总结议案办理工作,按时按质按量报送议案办结报告和相关材料。(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协办单位:市水务局、林业局)
 
  三、时间安排
 
  (一)研究部署(6月上旬)。印发方案,组织召开全市城乡饮水安全保障议案办理单位协调会议,研究落实2011年议案办理和结案工作。
 
  (二)组织实施(6月~7月)。各议案办理单位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认真落实议案办理各项工作。
 
  (三)议案总结(8月上旬)。各议案办理单位认真总结五年来议案办理的工作情况以及成效,于8月上旬报市饮安办。
 
  (四)考核验收(9月)。完成议案办理的总结工作,编制结案报告上报江门市人民政府。迎接江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及人大代表对我市议案办理情况的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提高认识。
 
  各议案办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将议案办理和结案工作作为2011年的重点工作来抓紧抓好,务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二)履行职责,落实措施。
 
  认真履行保护饮用水源的法定职责,紧紧围绕饮用水水源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
 
  (三)加强环境管理。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产业转移园的环境管理,强化建设项目风险防范,防止污染转移,确保生态和饮用水源安全。
 
  (四)认真总结,继续推进。
 
  认真总结近5年来议案办理的成功经验,探索建立健全城乡饮水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不断巩固议案办理成果,继续推进我市城乡饮水安全保障工作。
 
  (五)加大宣传,增强意识。
 
  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的饮水安全意识,提高企业和个人保护水源的自觉性,营造一个全民关注饮水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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