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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恩平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2009~2020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恩平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2009~2020年)》业经市政府十四届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反映。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恩平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实施方案(2009~2020年)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的通知》(粤府〔2009〕153号,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江门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2009~2020年)的通知》(江府〔2011〕4号)精神,进一步保障和改进民生,加快构建和谐社会,扎实推进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富裕、和谐、文明新恩平”的战略部署,全面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确保实现城乡、区域和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各项目标,以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等工作为重点,加大公共服务投入,创新公共服务体制,完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保障和配套措施,努力实现全市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难有所助,使基本公共服务全面、平等地惠及全市居民。
 
  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与我市发展水平相适宜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区域和不同社会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的统一、标准的一致和水平的均衡,全市居民平等享有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在上述总体目标的基础上,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2009~2011年: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工作。
 
  调整财政收支结构,重点增加对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四项“基础服务”以及对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等四项“基本保障”方面的投入,坚持投入向农村、向基层、欠发达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建立覆盖广大城乡居民、不同地区和社会群体间多层次、差别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二)2012~2014年:重点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遍覆盖。
 
  将全市农村居民和农民工纳入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衔接和统一,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遍覆盖广大居民。
 
  (三)2015~2017年:基本实现地区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实现地区性基本公共服务财政能力均等化,基本实现地区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2018~2020年:总体实现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在城乡、地区制度差别基本消除的基础上,最终建立相对完善的现代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在全市范围内总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公共教育均等化的建设目标及实现措施(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一)第一阶段:2009~2011年。
 
  1.阶段目标。
 
  (1)全面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到2011年,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初中毛入学率继续保持100%,初中三年保留率达到85%以上,基本解决城镇义务教育学位不足和重度残疾儿童入学难问题,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达到96%以上,80%的城市义务教育学校达到规范化学校标准。
 
  (2)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11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大幅提高。
 
  (3)中等职业教育较快发展。到2011年,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年招生数达到900人。
 
  (4)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不断提升。到2011年,力争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1%以上。
 
  (5)打造现代教师队伍。到2011年,形成学前和小学教师以专科为主、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以本科为主且硕士占一定比例。
 
  2.实现措施。
 
  (1)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重视和高标准发展学前教育。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省统筹落实,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就读为主”原则,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学条件和生活设施,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三室一场五有”工程。提升中小学信息化教育水平,到2011年底,独立建制的中小学校基本实现“校校通”。按照国家规定建设1所标准化的特殊教育学校。
 
  (2)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争取省扶持项目,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进一步推进学校布局调整,普通高中逐步向县城或中心镇集中。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推进职业技术教育战略性结构调整,进一步整合优化职业技术教育资源,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扩大办学规模。
 
  (3)加快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多渠道扩充教师队伍,健全城乡教师队伍交流机制,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全面提高教师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大力推进我市师资的均衡配置,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山区任教。建立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的长效机制,完善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落实我市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农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的政策措施,确保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得到落实。
 
  (5)建立健全教育资助政策体系。继续落实对农村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500元以下的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制度,不断提高补助标准。落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制度,逐步完善分担机制。
 
  (6)建立完善教育经费多元投入体制。实现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即各级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义务教育经费主要由政府负责,非义务教育经费由政府、学习者和社会按比例合理分担,完善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制度。
 
  (7)大力推进教育体制创新。创新办学体制,义务教育坚持以政府办学为主,以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非义务教育实行更加灵活、开放、多样的办学体制。
 
  (二)第二阶段:2012~2014年。
 
  1.阶段目标。
 
  巩固普及12年基础教育的成果,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到2014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城市义务教育学校100%达到规范化学校标准,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达到96%以上。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14年,力争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6%以上。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质量、效益显著提高。城乡间教育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
 
  2.实现措施。
 
  重点改善我市师资队伍建设和办学条件,巩固和提高我市的教育水平和质量,不断增加教育优质学位,缩小与发达地区的教育差距。
 
  (三)第三阶段:2015~2017年。
 
  1.阶段目标。
 
  全市基础教育进一步均衡发展,职业教育服务经济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17年,全市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7%,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以上,城市义务教育学校100%达到规范化学校标准,全市基本实现“班班通”。到2017年,力争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以上。
 
  2.实现措施。
 
  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高水平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之间的衔接,形成布局合理、定位准确、结构优化、衔接通畅、发展协调的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体系。
 
  (四)第四阶段:2018~2020年。
 
  1.阶段目标。
 
  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化、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化、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化。建立起结构优化、协调发展、充满生机活力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学习需求的学习型社会。到2020年,全市基本实现高等教育普及化。全市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大幅提升。逐步实现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率先实现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
 
  2.实现措施。
 
  建立满足教育发展的良性投入机制,均衡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促进职业教育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创新。
 
  三、公共卫生均等化的建设目标及实现措施(责任单位:市卫生局、水务局、食品药品监督局)
 
  (一)第一阶段:2009~2011年。
 
  1.阶段目标。
 
  (1)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到2011年,建成比较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完善补偿机制。建立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低成本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到2011年,每千人口医生数达到1.6人,每千人口病床数达到2张;建立二级医院一个半小时服务圈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半小时服务圈,形成方便快捷的应急救治和转诊网络。
 
  (2)基本建立全市基本药物制度。建立比较完整的基本药物遴选、生产供应、使用和医疗保险报销体系。从2009年起,政府开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所有零售药店均应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完善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政策。到2011年,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覆盖率力争达100%,药品监督抽验覆盖面达到100%。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从2010年起,逐步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到2011年,不低于15元。保障城乡居民生命健康,到2011年,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十万分之二十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全市城乡户籍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约为78周岁。
 
  (4)增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继续为15周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为农村妇女孕前和怀孕早期补服叶酸等,预防出生缺陷,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实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农村改水改厕等。到2011年,常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50%,职业病健康监护率达到40%以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率达到55%以上。
 
  (5)推进我市农村药品监管网和药品供应网的建设。通过行政监管、技术监督、行政服务、政策导向,带动和促进“两网”的建设和发展。
 
  2.实现措施。
 
  (1)完善公共卫生投入机制。提高政府卫生支出比重,重点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发展,确保基层医疗机构公益性。
 
  (2)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重点改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应急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和卫生监督等机构的设施条件,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机构建设。加强欠发达地区社区卫生服务和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努力完成薄弱乡镇卫生院改造和“空白村”卫生站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深化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
 
  (3)扩大公共卫生服务范围。逐步在全市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定期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周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
 
  (4)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补偿政策,逐步解决“以药补医”问题。大力改进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实现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
 
  (5)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完善健康教育网络,广泛宣传卫生科普、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知识,增强全民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倡导和促进大众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6)大力支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建设,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学评价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提高安全饮用水和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探索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卫生管理模式。
 
  (7)实施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全科医生的培养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重点加强农村卫生、公共卫生、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养。通过学历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等形式,加快人才成长。鼓励优秀卫生人才到农村基层、社区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科技支撑能力和卫生人才保障能力。
 
  (8)加快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规范药品生产、流通、采购和使用。公共卫生服务和应急医疗救助使用的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药品报销目录。建立药品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药品储备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
 
  (9)加强对公共卫生的监管。建立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估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服务评估程序,将公共卫生服务逐步纳入政府政绩评价体系和干部考核体系。
 
  (二)第二阶段:2012~2014年。
 
  1.阶段目标。
 
  进一步解决城乡公共卫生问题,有效控制重大传染病,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全市建立比较完善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进一步提高全民基本卫生保健水平。建立完善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服务。到2014年,每千人口医生数达到1.8人,每千人口病床数达到3张,常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十万分之十六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60%。
 
  (2)实现措施。
 
  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财政经费保障机制,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加强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公共卫生监督。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公共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保证食品药品安全。继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三)第三阶段:2015~2017年。
 
  1.阶段目标。
 
  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水平与质量的均等化。各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与人员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有质的提高,地区之间能力与水平趋于一致或相近,人群健康水平接近。到2017年,每千人口医生数达到1.9人,每千人口病床数达到3.3张,常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十万分之十四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5‰以下,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80%。
 
  2.实现措施。
 
  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水平,改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供给条件,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以及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四)第四阶段:2018~2020年。
 
  1.阶段目标。
 
  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在不同区域、城乡和不同人群之间的均等化。全市各地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享有和效果大致相同,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人群之间公共卫生指标相近,健康水平趋于一致。到2020年,每千人口医生数达到2人,每千人口病床数达到3.5张,常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十万分之十二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以下,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88%。
 
  2.实现措施。
 
  建立政府分级投入的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完善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网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全市经济水平和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在中央、省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适当增加服务内容。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及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进一步加强医药卫生监管。
 
  四、公共文化体育均等化的建设目标及实现措施(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体育局)
 
  (一)第一阶段:2009~2011年。
 
  1.阶段目标。
 
  (1)构建城市“十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圈”,确保城乡群众能够免费享受各种公益性文化服务。到2011年,图书馆达到国家二级馆标准以上;全市60%以上镇(街道办)文化站达标。
 
  (2)初步解决群众收听广播收看电视难问题。到2011年,全市广播电视村村通覆盖率达到95%。
 
  (3)初步解决群众看书难问题。到2011年,争取全市农家书屋覆盖率达到70%。
 
  (4)初步解决群众看电影难问题。到2011年,实现行政村定期电影放映率达到100%,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电影一场。
 
  (5)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水平不断提高。全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覆盖率逐年提高。
 
  (6)公共体育服务水平进一步改善,群众体育健身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到2011年,社区和农村逐步建有健身路径,城乡公共体育场馆逐步实现免费开放,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要100%向社会开放,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建有体育健身设施,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0.64平方米,体育人口达到46.2%,学生体质合格率达到90%,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数达到10人,新建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个。
 
  2.实现措施。
 
  (1)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采用地面无线、直播卫星和有线网络等方式,扩大对农村广播电视的有效覆盖。
 
  (2)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数字资源建设为核心,以基层服务网点建设为重点,运用多种传播方式,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
 
  (3)实施基层文化设施全覆盖工程,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和社区文化室。组建集书报刊阅读、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普教育、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于一体的乡镇综合文化站。
 
  (4)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建立行政村定期电影放映制度。按照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农民受惠的原则,推进农村公益性电影放映服务体制改革。
 
  (5)实施农家书屋建设工程。按照政府资助建设、鼓励社会捐助、农民自我管理的要求,与农村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等相结合,稳步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
 
  (6)实施公共文化流动服务工程。继续建设流动图书馆、流动博物馆和流动演出服务网,以农村、社区、厂矿、学校等为主要对象,加大公共文化流动服务,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公共文化服务差距。
 
  (7)全面推进农民健身工程,确保公共体育服务延伸覆盖到全市农村。加快推进社区体育健身工程,确保公共体育服务延伸覆盖到全市社区。
 
  (8)完善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的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强化对基层农村体育的公共服务,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基层农村体育的范围。
 
  (二)第二阶段:2012~2014年。
 
  1.阶段目标。
 
  (1)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进一步完善,形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就近便捷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公共体育服务基本覆盖全市城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培养我市社会体育指导员500人以上,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覆盖率达到90%。
 
  (2)到2014年,文化馆达国家二级馆标准以上。
 
  (3)基本解决群众看书难问题。到2014年,全市农家书屋覆盖率达到100%。
 
  (4)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水平不断提高。争取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全覆盖。
 
  2.实现措施。
 
  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争取实现农村广播电视“户户通”。继续实施农家书屋工程,农家书屋基本覆盖每个行政村。继续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继续实施公共文化流动服务工程。在进一步完善体育投入机制的同时,加大各级政府投入,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引入市场机制,拓宽体育投资渠道,进一步加快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建设。
 
  (三)第三阶段:2015~2017年。
 
  1.阶段目标。
 
  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着力提高生产能力和服务水平,提供适应人民群众需要的公共文化服务。逐步增加广播电视、电影、图书、报刊、演艺节目、文化培训等为农村服务的资源总量。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充分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效益。全面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努力形成覆盖全市城乡、区域和城乡均衡发展的公共体育服务新格局。
 
  2.实现措施。
 
  加强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积极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提高产业支撑和市场供给能力,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共体育服务经费保障水平,将公共体育建设资金重点向乡镇和欠发达地区倾斜。进一步健全覆盖全市城乡的全民健身指导站以及服务城乡体育工作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健全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和群众体育竞赛体系。
 
  (四)第四阶段:2018~2020年。
 
  1.阶段目标。
 
  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建设和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初见成效,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进一步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的多元化、社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形成服务优质、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城乡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欣赏、参与大众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基本形成完善的现代化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城乡公共体育文化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
 
  2.实现措施。
 
  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加快现代科技应用步伐,以网络化和信息化为手段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技术水平。全面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充足的体育资源、便民利民的政策和服务措施,满足群众多方面体育需求。创新公共体育服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现代公共体育服务制度。
 
  五、公共交通均等化的建设目标及实现措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局)
 
  (一)第一阶段:2009~2011年。
 
  1.阶段目标。
 
  (1)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力争到2011年,全市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达到8标台;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0%以上;城市快速干线的公交承运速度达到25公里/小时、普通干线达到20公里/小时。
 
  (2)全市基本完成通行政村公路路面硬化任务。到2011年,完成377公里自然村之间公路路面硬化。全市行政村水泥路通达率100%。
 
  (3)大力发展轨道交通,在省的统一规划下,以广珠轻轨(小榄至江门支线)为依托,积极推进城际轻轨恩平段的建设。
 
  (4)大力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建设,初步形成城乡一体化公交网络。到2011年,基本实现镇级有站、村级有亭和有通客运班车条件的行政村客运通达率100%的目标。
 
  2.实现措施。
 
  (1)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优先发展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建设以环保型公交车为主体、基本覆盖大部分城区的公交系统。逐步提高公共交通覆盖率。
 
  (2)加快推进通自然村路面硬底化工作,基本完成有条件的自然村公路路面硬底化。
 
  (3)推动短途公路客运班车向公交化模式运行转变。
 
  (4)建立多元化的农村客运站场投入机制,加大农村站场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农村客运。
 
  (5)初步构建全市综合运输网络体系,实现多种运输方式的无缝衔接。
 
  (二)第二阶段:2012~2014年。
 
  1.阶段目标。
 
  居民各种出行需求基本满足。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建立农村公路养护体系,确保农村公路正常通行。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初步建立相对完整的农村客运网络体系。
 
  2.实现措施。
 
  坚持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因地制宜发展大运量快速公共汽车系统;调整客运价格,保持公共交通低票价优势,提高公共交通对社会公众的吸引力;通过政府投入、村企共建、村民义工投入等方式,继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推动城乡客运协调发展,完成中心城市周边农村线路公交化改造。
 
  (三)第三阶段:2015~2017年。
 
  1.阶段目标。
 
  公共交通成为主流出行方式。建成全省轨道交通与我市地面公交相衔接的一体化交通体系。农村公路网络进一步完善,基本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交通客运网络。
 
  2.实现措施。
 
  完善公共交通投入机制,保障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地位;继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重点扶持农村的村与镇之间、镇与镇之间的短途客运交通,扩大农村客运网络覆盖面。
 
  (四)第四阶段:2018~2020年。
 
  1.阶段目标。
 
  基本建成更安全、更通畅、更便捷、更经济、更可靠、更和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保护型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
 
  2.实现措施。
 
  智能公共交通系统、大运量快速公共汽车系统全面应用;继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构建全市公共出行智能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出行信息服务系统。
 
  六、生活保障均等化的建设目标及实现措施(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残联)
 
  (一)第一阶段:2009~2011年。
 
  1.阶段目标。
 
  (1)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建立健全的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不断提高养老金水平。
 
  (2)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到2011年,我市基本实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3)进一步做好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依据我市财力,逐步提高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水平,到2011年,探索建立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全市被征地农民保险覆盖率达到75%。
 
  (4)建立完善优抚安置保障体系,确保优抚对象“病有所医、医有所保”,逐步实现区域内城乡待遇一体化。进一步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完善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逐步实现区域内城乡安置一体化。
 
  (5)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依法保障各种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2011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20元,即城镇居民标准为280元,农村村民标准为180元。
 
  (6)逐步提高五保供养对象的保障标准,使农村五保对象不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到2011年,全市五保供养标准达到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本省户籍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3%。
 
  (7)建立救灾资金与当地财政收入和人均生活状况相衔接的投入机制。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储备充足的生活类救灾应急物资。
 
  (8)建立完善社会福利体系,进一步发展以服务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为主的社会福利体系,并逐步扩大服务对象范围,推动社会福利服务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2.实现措施。
 
  (1)以农民工、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个体工商户为重点,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快完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个人账户建账工作,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省、市的部署,建立最低养老金制度,保障养老金水平较低人群的基本权益。完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促进劳动力自由合理流动。
 
  (2)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基本原则,突出工作重点,以45周岁以上农民作为重点人群。
 
  (3)进一步完善现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扩大被征地农民保障范围和提高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4)加快完善优抚安置保障体系建设。完善我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把符合条件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纳入相应的医疗保障范围,确保优抚对象参保参合率达到100%;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和优待金自然增长机制,逐步实现优待金城乡一体化;进一步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完善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逐步实现区域内城乡一体化安置。
 
  (5)加快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灾民救助、五保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以临时救助为补充,覆盖全面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各种救助标准的正常增长机制。
 
  (6)加大城乡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推行民办公助、公办民营和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福利服务改革,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大力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慈善事业和福利彩票事业。
 
  (二)第二阶段:2012~2014年。
 
  1.阶段目标。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规定,建立不同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以覆盖城乡居民为目标,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不同人群的保障需求,实行分类指导,实现不同保障制度之间的可衔接、可转换。在2011年的基础上,到2012年农村村民低保标准再进一步提高到210元,达到省下达的最低标准。到2012年,力争将全市年人均收入低于2,500元的城乡居民家庭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到2014年,全市低保覆盖率达到95%,全市五保供养水平达到60%,本省户籍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4.6%,全市被征地农民保险覆盖率达到90%。
 
  2.实现措施。
 
  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实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初步形成,所有需要保障的人群都纳入保障范围内,实现全市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
 
  (三)第三阶段:2015~2017年。
 
  1.阶段目标。
 
  完善多支柱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提高各类人群的养老保障水平。在建立城乡统筹的基础上,将目标转向提高保障水平,并逐步缩小人群、城乡与地区差别,提高均等化程度。到2017年,全市低保覆盖率达到98%,全市五保供养水平达到60%,本省户籍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6.5%,全市被征地农民保险覆盖率达到91%。
 
  2.实现措施。
 
  在全市范围内分地区确立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未达到该标准的各类人群提供补助待遇。
 
  (四)第四阶段:2018~2020年。
 
  1.阶段目标。
 
  进一步提高生活保障均等化程度,促进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持续发展和整个社会保障制度向高水平发展。到2020年,全市低保覆盖率达到100%,全市五保供养水平达到60%,本省户籍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8%,全市被征地农民保险覆盖率达到95%。
 
  2.实现措施。
 
  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实现资金保值增值。做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七、住房保障均等化的建设目标及实现措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金融办)
 
  (一)第一阶段:2009~2011年。
 
  1.阶段目标。
 
  (1)解决全市城镇户籍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住房保障面积标准达到人均建筑住房面积12平方米,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率达到85%。
 
  (2)探索建立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筹集一定数量的政策性租赁住房房源。
 
  (3)积极开展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各级负担资金及时到位。按照江门市下达任务数83719户,2010年完成82960户,达99%;2011年已完成82962户,达99%,已超过江门市政策性农民保险覆盖率达到95%的要求。
 
  (4)按照上级有关部署,积极推进全市特困农户危房改造工作,扶持边远革命老区村庄实行搬迁安置。
 
  2.实现措施。
 
  (1)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通过新建、购买、改建、利用腾退公房等多渠道筹措房源。以实物配租为主结合发放租赁补贴解决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家庭的住房困难,实物配租所占廉租住房保障户数比例不低于60%。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财政一般预算、土地出让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等渠道,安排资金支持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2)通过土地划拨、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适量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3)在我市中心城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率先探索建立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照顾城镇户籍的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兼顾非户籍常住人口中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给予优惠政策,采取新建、购买或利用腾退公房等方式,通过政府或引导社会资金筹集适量房源作为政策性租赁住房。
 
  (4)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加大对我市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补助力度。鼓励各地统一建房,集中安置,解决农村五保户危房改造问题。扶持边远分散革命老区村庄搬迁安置。
 
  (5)试行政策性农房保险,逐步将我市农民住房全部纳入政策性保险范畴。
 
  (二)第二阶段:2012~2014年。
 
  1.阶段目标。
 
  解决城镇户籍低收入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逐步将非户籍常住人口中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加大农村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加快农村危房改造步伐,基本完成边远分散革命老区村庄搬迁安置,全面实行农房保险。全市政策性农房保险覆盖率力争超额完成,达到96%以上。
 
  2.实现措施。
 
  提高对全市城镇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标准,增加实行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的地区,照顾城镇户籍的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兼顾并逐步扩大到将非户籍常住人口中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依据财力加大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投入,扶持边远分散革命老区村庄搬迁安置。
 
  (三)第三阶段:2015~2017年。
 
  1.阶段目标。
 
  基本解决城镇户籍低收入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家庭的住房困难家庭;全市实行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
 
  2.实现措施。
 
  提高对全市城镇户籍低收入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家庭的住房保障标准,将住房困难标准提高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开展扶持除边远分散革命老区村庄外的其他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村庄的搬迁安置。
 
  (四)第四阶段:2018~2020年。
 
  1.阶段目标。
 
  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实行并完善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基本完成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完成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村庄的搬迁安置。
 
  2.实现措施。
 
  建立完善多层次、多途径、多形式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覆盖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高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标准,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住房困难;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妥善解决农村困难人群居住问题。
 
  八、就业保障均等化的建设目标及实现措施(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一)第一阶段:2009~2011年。
 
  1.阶段目标。
 
  (1)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完善比率提高。到2011年,市、镇(街道办)、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中,90%的镇(街道办)、95%的城镇社区和70%的行政村能够提供较为完备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功能,镇(街道办)、社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覆盖率达到100%。
 
  (2)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到2011年,公共就业服务对象满意率超过85%,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就业率不低于8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以内。
 
  (3)大力推广创业培训。到2011年,在每年省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创业培训中,力争培训合格率达到90%,创业成功率达到40%.
 
  (4)开展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服务。到2011年,每年培训城乡各类劳动者2万人次。
 
  (5)深化“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到2011年,平均每年免费培训农村劳动力1万人,转移就业劳动力1万人。
 
  (6)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到2011年,每年实现我市生源有就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90%以上,“双困”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率达100%。
 
  2.实现措施。
 
  (1)加快推进城乡劳动或者就业、失业登记和企业用工备案管理。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立和完善城乡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实行就业动态跟踪,提高就业服务覆盖率;规范企业用工备案管理,掌握企业用工信息,及时缓解企业用工压力,保障劳动者就业权益。
 
  (2)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向基层延伸。完善市、镇(街道办)、社区(村)三级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村一级就业服务网点的业务指导与建设,落实经费保障;实现就业服务信息化、现代化、专业化、均等化人员和软、硬件设备相匹配。
 
  (3)加快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建设。推动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开发远程招聘系统,尤其是加强村委会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把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远程招聘系统纳入政府政务网进行总体规划,全面实行就业、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城乡联网,提高全市劳动力供求信息公开、共享程度,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制定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制度,推动就业服务方式创新,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4)加快创业培训,组织人员开发创业项目,依托各镇(街道办)创业培训机构,力争每年扶持30名城乡劳动者经过创业培训成功创业,带动就业60人以上。
 
  (5)以“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为着力点,深入贯彻“双转移”,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完善村委会就业联络员推荐就业服务和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激励制度,规范“千企扶千村”工作台帐,建立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业绩上墙公示制度,定期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及时掌握本辖区农民转移就业情况。加大技术扶持,研发具有恩平特色的城乡远程招聘系统,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督查督办,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纳入年度考评考核,健全通报制度。创新优秀农民工落户城镇工作机制,定期开展优秀农民工和同是侨乡建设者“双百”优秀务工人员评选表彰活动,宣传典型先进事迹,深化“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政策宣传,切实兑现激励政策,提高村委会、企业、就业联络员的积极性。
 
  (6)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联络工作制度。广泛收集高校毕业生基础信息,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信息数据库,加强校企合作,引导和动员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健全跟踪服务制度和实施重点帮扶援助,对辖区内就业困难和生活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上门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并建立帮扶责任制。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机制,提高实操水平,增强就业能力。加大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各项就业援助政策,加快制订各项配套措施。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二)第二阶段:2012~2014年。
 
  1.阶段目标。
 
  巩固职业培训和转移就业成果和完善普惠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的各项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就业失业状况调查统计和指标体系、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收集分析、评估和定期发布体系,完善城乡平等的就业援助制度和创业促进就业服务体系。到2014年,100%的镇(街道办)、社区(行政村)能够提供较为完备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功能,镇(街道办)、社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以内。
 
  2.实现措施。
 
  兼顾城乡劳动者就业特点,合理确定城乡劳动者就业、失业界定标准,建立就业状况调查统计登记分析制度及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收集分析、评估和定期发布体系,完善企业用工定点监测、失业动态重点监测制度;定期公布城乡劳动者就业、失业动态;全力推行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和完善就业援助办法;实行个性化服务和即时公益性岗位援助,提高就业岗位开发效率,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组织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公共职业培训制度,扩大全民技能提升培训。
 
  (三)第三阶段:2015~2017年。
 
  1.阶段目标。
 
  进一步增强政府公共就业服务供给能力;利用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建立自助式远程招聘平台完善远程职业培训平台;推动就业培训服务信息跨区域共享,建立政府公共就业服务绩效评价机制。到2017年,100%的镇(街道办)、社区(行政村)能够提供较为完备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功能,镇(街道办)、社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以内。
 
  2.实现措施。
 
  增加财政投入,提高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的比例;继续开展全民职业技能培训和智力扶贫,搭建公共远程职业培训平台,提供丰富的培训辅助软件和课件,扩大远程培训学习规模;全面建立覆盖全市劳动者职业培训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决策监督机制、绩效评价机制和问责机制;完善人力资源信息发布、远程职业培训平台、创业服务体系等公共平台,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的信息发布、远程招聘的公共体系。
 
  (四)第四阶段:2018~2020年。
 
  1.阶段目标。
 
  全面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完善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和体系;实现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城乡及区域间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资源均等化,使各类求职者更和谐充分就业;就业援助服务更精细周到,市场就业与企业用工更宽松合理。到2020年,100%的镇(街道办)、社区(行政村)能够提供较为完备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功能,镇(街道办)、社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以内。
 
  2.实现措施。
 
  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方针,建立覆盖城乡、全民共享、服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五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使基层服务平台功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通过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享受自助式公共就业服务;统一城乡公共就业服务标准,所有劳动者不分城乡、区域内外和群体,全部纳入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享受同等的免费就业服务。
 
  九、医疗保障均等化的建设目标及实现措施(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民政局、残联)
 
  (一)第一阶段:2009~2011年。
 
  1.阶段目标。
 
  (1)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到2011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其中农村居民参加城乡医疗参保率均达到98%以上)。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到2011年,各级财政对我市按每人每年150元标准进行补助。
 
  (3)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健全,覆盖全市所有困难家庭。
 
  (4)在全市普遍建立市、镇(街道办)、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11年,力争全市每个行政村(乡镇卫生院所在地除外)设置1个卫生站,原则上每个建制乡镇必须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5)在全市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总体上按照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或按照3万~10万人的居民人数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11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全覆盖。
 
  (6)加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建设。在各镇(街道办)设立社会保险事务管理所,并将进一步加强城乡医保经办能力建设。城乡医保各级经办机构人员的工作经费和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城乡医保基金中提取。
 
  (7)加强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推进残疾人生活求助工作,力争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
 
  2.实现措施。
 
  (1)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强化医疗保险保障功能,推进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适当降低统筹基金起付线,提高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和支付比例,提高医疗保险支付待遇水平,增强制度吸引力和普惠性。
 
  (2)坚持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现行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加大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投入,重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进一步加强社区医疗机构建设,形成覆盖城镇居民和职工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3)探索制定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完善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机制。
 
  (4)完善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扩大医疗救助制度覆盖贫困人口的范围。合理确定医疗救助的起付线和封顶线,探索建立更加合理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救助资金使用效益。
 
  (5)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残疾预防。进一步建立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加大残疾人康复经费投入。不断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实施重点康复工程,使残疾人普遍享受到康复服务。加强残疾预防工作。
 
  (二)第二阶段:2012~2014年。
 
  1.阶段目标。
 
  全面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城乡居民患病均可得到医治,并享受安全、方便、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到2014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其中农村居民参加城乡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
 
  2.实现措施。
 
  继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根据医疗服务价格、社会消费水平等因素合理提高医疗报销水平。
 
  (三)第三阶段:2015~2017年。
 
  1.阶段目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运行,建立全社会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筹资水平和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力争达到97%以上。
 
  2.实现措施。
 
  继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运行试点。
 
  (四)第四阶段:2018~2020年。
 
  1.阶段目标。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现基本医疗保障的均等化。
 
  2.实现措施。
 
  深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全面铺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力保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需要有稳定可靠的财力来源保障,并应与全市财力状况相适应。预计2020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将从2009年的3.61亿元增加到13.83亿元,而2009~2020年12年间全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需投入的财政资金预计为89.58亿元,年均增长15%。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适当高于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的前提下,通过发展区域经济、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来实现。
 
  (一)财力增长总体可满足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需要,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占财力的比重稳步提高。
 
  预计2009~2020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将从2009年的3.61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13.83亿元,年均增长13%;同期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从2.4亿元增加到11.6亿元,年均增长15%。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占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从2009年的66.55%提高到2020年的80.71%。到2011年,全市人均财政支出增长率达到9.5%,全市人均公共服务支出增长率达到10.5%;到2014年,全市人均财政支出增长率达到9.5%,全市人均公共服务支出增长率达到10.5%;到2017年,全市人均财政支出增长率达到9%,全市人均公共服务支出增长率达到11%;到2020年,全市人均财政支出增长率达到9%,全市人均公共服务支出增长率达到11%。
 
  (二)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保障力度逐年加大,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稳步提高。
 
  按照保民生、保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要求,各级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按高于一般预算支出增长安排。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将从2009年的26.7%提高到2020年的31.48%,其中,到2011年,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27.47%;到2014年,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28.23%;到2017年,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29.81%;到2020年,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31.48%。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市居民平等享有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教育、公共交通、生活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
 
  十一、推进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配套措施
 
  (一)成立推进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全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市相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强化措施、积极创新,认真抓好相关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工作。
 
  (二)进一步调整完善财政管理体制。
 
  进一步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构建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的财政投入及保障机制。结合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调整完善激励型财政机制,对生态优化区域引入生态保护激励型财政机制,充分发挥激励导向和基本保障作用。逐步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中央和省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增强欠发达地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促进各地区财政能力均衡。探索建立与现行省财政纵向转移支付保持衔接的区域间横向转移支付机制,落实先富帮后富,实现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适度均等。实施重大项目税收分享机制改革,增强市本级对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统筹配套能力,积极推进镇(街道办)财政和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提高基层政府和组织运转的财力保障水平。
 
  (三)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考评机制。
 
  建立激励约束兼容的以基本公共服务为导向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不断强化对公共部门的约束引导,提高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在省的统一部署下,根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涵盖范围及发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探索设计一套完整、科学、合理的考评指标体系,全面反映和考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水平以及体制机制、政策实施效果。同时,建立以基本公共服务为导向的干部考核制度和问责制,将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考评与干部选拔、任用和内部激励相联系,扩大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
 
  (四)积极创新,探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机制。
 
  在政府主导下,积极创新,探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建立政府、市场、社会“三合一”的体制,通过放宽基本公共服务投资的准入限制,采用招标采购、代建制、服务承包、订购制、特许经营等方式,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
 
  (五)整合行政资源,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降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成本。
 
  以推进大部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整合行政资源,探索归并有益于城乡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机构。通过下放政府管理权限,不断推进政府管理重心下移;通过归并相关职能,不断整合资金资源、人力资源、信息网络资源,构建统一管理平台,科学设定城乡统一的、可衔接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不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使事业单位成为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降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成本。通过对事业单位实施分类改革,逐步建立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调整事业单位经费供给方式,变“以钱养人、养机构”为“以钱养事”;通过推进事业单位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建立新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对事业单位有效的激励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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