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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恩平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恩平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



  恩平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3日


  恩平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5〕17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2016〕19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满足全市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基层为重点,统一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服务标准,加快构建具有侨乡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文化创新为动力,全域规划,整体推进,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共享侨乡文化成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生态示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文化权益问题,按照基本性、公益性、均等性和便利性的原则,着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能力,切实落实文化惠民,切实改善文化民生。

  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合理定位基本服务内容、设施设备、人员与经费等系列标准。注重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利用侨乡资源和优势,激发海内外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提供多样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和引导群众文化消费需求。

  3.坚持共建共享。整合各方资源,统筹城乡发展,坚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使用相结合,坚持政府投入和各种社会力量相结合,坚持场馆建设和现有资源相结合,坚持公共文化建设投入与当地实际情况相结合,坚持公共文化建设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结合等五大原则,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的文化建设格局。

  4.坚持创新发展。创新发展思路和体制机制,大力创新文化发展的新思路、新观念、新举措、新办法,着力解决制约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从重硬件建设向提升服务效能转变,从单向供给向供需对接转变,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效能。

  (三)目标任务。

  加快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网络完善、运行高效、供给丰富、保障有力发展,与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相适应,到2020年底前完成以下目标任务:

  1.基本建立具有鲜明侨乡特色、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状况、人民群众需求相匹配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全市每万人拥有室内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

  2.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建成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实现全市公共基层文化场馆的资源整合及业务联动,丰富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手段,服务质量显著提高。

  3.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力打造“十分钟文化圈”“全民艺术普及”等文化活动品牌,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文化产品供给能力,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文化素质和文明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4.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市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根据其功能定位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吸收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和公众参与管理。

  5.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日臻完善。配齐全市基层文化服务机构人员配置,发展公共文化辅助队伍,培育民间文化社团。100%镇(街)综合文化站落实编制,并配足人员;100%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配有1名文体协管员。

  二、工作措施

  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结合国家、省、江门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体要求,从加强政府投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鼓励侨资侨智侨力加入等三大供给渠道着手,以构建大文化格局、提供普惠均等公共服务、落实多元创新工作措施为目标,为“十三五”期间积极推动文化强市建设创造新亮点。

  (一)保障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1.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1)推进三级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坚持阵地服务与流动服务相结合、实体服务与数字服务相结合,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向基层农村、城镇社区倾斜,完善市、镇(街)、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快推进市图书馆、博物馆新馆建设,市文化馆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镇(街)综合文化站100%达到省一级站以上标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网点实现全覆盖,广播电视实现户户通。(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恩平广播电视台,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场馆提升工程。全面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广播电视村村通服务站、互联网公共信息服务点和卫星接收设施公共服务管理系统等建设提档升级,完善网络化布局。推进镇级自助图书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优化基层文化馆站设施设备。(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财政局、科工商务局、民政局、资产办、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强面向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切实保障好弱势、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文化权益,建设和完善面向未成年人、老年人以及残障人士的公共文化设施。市图书馆要设立盲人阅览室,创造条件提供盲人上网服务。鼓励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社会力量为特殊群体提供针对性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采取共建的方式,在异地务工人员集中的企业、工业园区设置分支机构、服务点。加强对残疾人文化艺术的扶持。以数字文化服务、流动文化服务、乡村文艺队伍培育、特色非遗项目、乡村民间优秀文化艺术等为重点,集中打造一批文化扶贫项目。(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残联、民政局、总工会、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因地制宜建设流动文化设施。完善流动图书馆、流动博物馆、流动演出服务网和自助图书馆、流动书香车等建设。逐步设立图书借阅、数字文化服务终端等自助设施,深入基层开展图书借阅、培训辅导、巡演巡展、电影放映等流动服务。(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财政局、科工商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推动户外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把文体广场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协调的市、镇(街)、村(社区)文体广场,配套建设戏台舞台、阅报栏和电子阅报屏。鼓励结合绿道建设和城市改造等,增加艺术雕塑、文化驿站和文化景观。鼓励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建设乡土文化,增加反映本土特色、留住乡愁的文化元素、文化节点。(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委宣传部、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城管执法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

  (1)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坚持以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明确我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种类、数量和水平,以及应具备的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条件和各镇(街)的保障责任,确立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见附件)。上述标准以各镇(街)为基本单位推进实施。各镇(街)要建立标准实施监督评估机制,明确目标步骤,出台具体措施,切实保障标准的落实。(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提高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镇(街)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免费开放。逐步推动体育馆(场)、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文化设施免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推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的各类文体设施逐步向社会免费开放。(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直机关工委、教育局、团市委、妇联、总工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各级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文化企业和文化团体要为群众生产和提供丰富优质的公益文化产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要不断丰富藏书、藏品。加快展览展示更新频率,拓展服务领域规模。到2020年底前,人均公共藏书达到1.2册以上,市图书馆、镇(街)文化站(室)藏书年新增不少于人均0.03册。(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推动公共文化场馆完善服务项目。提供图书借阅、陈列展览、文艺演出、群众娱乐、教育培训等基本服务。畅通群众评价和反馈渠道,完善公共文化设施运营评价制度,开展文化场馆评估定级工作。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推动形成具有鲜明特色和社会影响力的服务项目,各公共文化场馆要创建1个以上公共文化服务特色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推动公共服务向优质服务转变。注重标准化和个性化服务的有机统一,统筹考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和多样化文化需求,广泛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支持和鼓励民办文化场馆、经营性文化设施等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通过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方式,鼓励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扩大和提升文化消费需求,促进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环节的联动。

  (1)推进基层文化服务城乡联动。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建立以市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镇(街)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服务点的总分馆体系,建立运行机制,加强集约管理。推进城乡“结对子,种文化”,加强城市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帮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部门联动。建立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整合组织、宣传、文广旅体、教育、科技、民政、农业、工会等部门资源,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教育局、科工商务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市委编办、科协,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引导社会力量的参与,拓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资源。

  1.丰富公共文化产品。

  (1)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委托生产等形式,引导和支持文化企业生产质优价廉的公共文化产品,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支持出版适应群众购买能力的图书报刊。鼓励网络文化运营商开发更多低收费业务,鼓励互联网文化企业创作健康有益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江门日报社恩平记者站、恩平广播电视台)

  (2)依托社会行业资源完善公共文化配送体系。把优秀文化产品送到基层、送到群众中,依托各级公共文化场馆开展艺术惠民巡演,鼓励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送书、送戏、送电影、送展览到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艺术普及、阅读欣赏、体育健身、科普法治等培训。依托城乡广场、农村戏台等组织群众性惠民文化活动。鼓励建设农家文化大院、乡村文化俱乐部和文化特色村镇、乡村历史文化展示馆、非物质文化演示馆。加强学校、社区、部队、企业、工业园区等公共文化信息服务点建设,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范围和服务对象。鼓励群众自办文化活动,支持社会文化团体、农村业余演出队开展经营性文化服务。推进广播电视生活服务类涉农节目、栏目制作和文化作品创作。普及公民艺术教育,提升公民素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恩平广播电视台,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进一步健全文艺精品创作激励机制。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生产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引进和培养名家大师和领军人物,鼓励和推动艺术创新,优先扶持反映地方特色以及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文艺作品,努力打造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受市场欢迎的精品佳作。培育和扶持民间创作力量,继续参与广东省群众文艺作品评选活动。大力创作和鼓励播出优秀公益广告,支持广播电视机构创建绿色频率频道。(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文联、恩平广播电视台)

  2.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组织建设。

  (1)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把文化志愿服务融入城乡社区治理,实施文化志愿者行动计划,构建文化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吸纳文化工作者、业余文艺骨干以及热心公益文化事业的团队和人士参与文化志愿服务,不断提高文化志愿者的比例,壮大志愿者队伍。加强文化志愿者注册管理系统和文化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健全评价激励机制。加强对文化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广泛开展导览、导读、送戏、助残、扶弱等文化志愿服务,扩大文化志愿服务的辐射带动作用。(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团市委、妇联、总工会、残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快文化类社会组织建设。大力培育和发展文化类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放宽准入条件,简化登记手续,优化管理服务,扶持文化类社会组织发展。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成立行业协会,发挥其在行业自律、行业管理、行业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进文化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扩大政府向文化类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范围。加强政府管理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社会组织年检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开展运营绩效评估和社会信用评估,实现依法管理、依法运营。(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文联、团市委、妇联、总工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大社会文化组织的培育力度。完善政策措施,采取政府招标、委托管理、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方式,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和管理,努力建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格局。落实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目录的文件精神。大力扶持民办文化场馆、民间艺术团体、“私伙局”等各类群众自办文化团体建设。(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平分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完善文化消费补贴机制。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文化企事业单位挖掘特色资源,加强文化创意产品研发,发展与公共文化服务相关联的产业,引导和支持文化企业研发公共文化服务新产品、新技术。积极发展与公共文化服务相关的旅游休闲、教育培训、会展演艺、数字网络、书法美术等文化企业开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鼓励商业性文化活动对群众免费或优惠提供。(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强化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建立理事会制度,落实公益性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到2020年底前,实现市级文化事业单位基本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委宣传部、人社局)

  (2)创新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模式,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等方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全面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经费保障制度改革,加强规范管理,明确职能定位,科学设置岗位,增强活力。完善年度报告和信息公开、公众监督等基本制度。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市委编办、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

  (1)利用数字化资源、智能化技术、网络化传播,拓展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传播范围。推进全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数字图书馆推广、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等工程,推进数字化建设。

  (2)探索公共文化“互联网+”建设,引入社会化机制,加强公共文化数字资源整合开发。推进文化资源数字化,建设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库群。建立完善数字公共文化服务信息管理平台。

  (3)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传播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现代传播能力。有效运用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卫星网络等手段,拓宽公共文化资源传输渠道。加强数字出版,构建数字出版物传播平台。大力推进“三网融合”,促进高清电视、互动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等新业务发展,推广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完善应急广播覆盖网络,加强信息安全和数字版权保护。(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科工商务局、江门日报社恩平记者站、恩平广播电视台,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保护利用,弘扬侨乡优秀传统文化。

  1.弘扬传承本土特色文化和华侨文化。

  (1)加强历史和传统文化资源的传承利用。结合恩平地域特色和传统文化,统筹农村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充分整合现有文物资源,加强对各级文物的保护和利用,按照文物的等级、价值和保护的缓急程度逐年开展修缮保护。推进宗谱楼等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盘活现有的文物资源,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对全市建筑类不可移动文物配置消防设施,对一批名人故居不可移动文物单位建设微型消防站。(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做好“茶坑石雕刻技艺”国家级非遗名录和江门市非遗工作站申报工作,加大茶坑石雕、恩平烧饼、恩平濑粉等民间传统工艺的利用力度,进一步发掘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增加我市和江门市级非遗名录,弘扬恩平民间民俗文化,传承发展恩平民歌、恩平木鱼等民间艺术。做好非遗资料的结集和编印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推介。加大对濒危非遗项目的抢救性保护力度。(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强古籍文献、特色地方文献的整理开发和再生性保护工作。配合江门市做好《江门市古籍联合目录》《江门市地方文献联合目录》《江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图录》《江门五邑美术文史丛书》、地方特色古籍善本等文献出版工作。推进历史文化、传统文化传承教育工作,加快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站,完善博物馆青少年教育试点,建立中小学生定期参观利用博物馆的长效机制。加强华侨主题和本地特色传统文化的周边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以及加强上述的版权、商标等的保护和利用。(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档案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繁荣侨乡群众文化生活。

  (1)繁荣侨乡群众文化。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立起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充裕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体系。结合“国际博物馆日”“世界阅读日”“中国文化遗产日”等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民俗文化活动。继续办好“我们的节日”主题文化活动、“十分钟文化圈”惠民文艺演出、“全民艺术普及城乡行”等特色品牌活动,推动集中性的文化娱乐活动和常态化的文化服务项目有机结合。(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恩平广播电视台、团市委、市文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提倡文化慈善,引导发动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私营企业和个人积极捐资捐赠支持文化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捐建或自建公共文化设施。倡导文化扶贫,统筹推进农村文化建设与城乡精准扶贫工作、乡贤反哺工程等。(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经费投入。

  以政府投入为主,鼓励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多元投入机制。各镇(街)要落实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责任,按照市制定的标准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落实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公益性文化事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以及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收益中提取不低于1%的经费用于社区公共文化等设施建设政策。

  (二)加强队伍建设。

  落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对实行免费开放后工作量大幅增加、现有机构编制难以满足工作需要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在现有机构编制总量内,进一步优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设置和人员管理,以满足其实行免费开放后的工作需要。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加快推进文体协管员、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公共文化辅助队伍。完善吸引优秀文化人才服务基层政策措施,建立基层公共文化队伍培训长效机制,加强对基层文化干部、社会文艺骨干的培训。健全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引进高端人才,培育领军人物,扶持优秀中青年文化人才。

  (三)完善绩效考核。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制定我市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对各镇(街)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行考核评价。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组成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综合性评估机构,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附件:恩平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9—2020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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