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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恩平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恩平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反映。

  

恩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

 

  恩平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27号)、《江门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江府办〔2016〕28)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务服务质量,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的工作部署,以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完善细化工作措施。力争2017年底前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方面取得更大成效,着力解决办证多、办事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我市经济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主要任务

  (一)推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

  1.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权责清单、负面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对本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彻底梳理,形成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2.加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动态管理。各部门要加强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动态管理,需要更新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时,应按要求报批并纳入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再根据更新后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调整有关办事信息。

  3.编制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及业务手册。各部门严格按照公共服务事项标准模板,编制本级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形成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办事指南要列明受理范围、设立依据、实施机关、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收费、办理流程、办理地址电话、办公时间、交通指引、状态查询以及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内容,并细化各个环节,为群众提供表格下载、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等清晰指引。

  4.主动公开公共服务相关事项和信息。各部门要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等相关事项和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公共服务事项较多的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分批、分重点公布。

  责任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编办、市场监管局、法制局、各镇(街)、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二)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

  全面清理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所需申报材料,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作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探索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公示的做法,办事部门先予以办理,再相应加强事后核查与监管。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市编办、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法制局。

  完成时间:长期工作。

  (三)简化优化公共服务办理流程。

  1.大力简化优化公共服务办理流程。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优化服务流程,重点整合压减和规范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办理环节,绘制并公开办事流程图。在申办环节,重点要依法合理减少申请材料,消除模糊语言和兜底条款,为群众提供清晰的指引。在受理环节,重点要明确受理条件及其裁量标准,大幅压减自由裁量空间,减少群众重复提交申请和到现场办理的次数。对跨层级的服务事项,探索按照扁平化的要求逐步简化为一级办理。可依法取消下级部门受理、初审环节的,直接由负责审批的上级相关部门受理和审批,或者将上级部门的终审权依法下放到负责受理(初审)的下级部门。对跨部门办理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尽可能推行并联办理,集约化办理。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市编办、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法制局。

  完成时间:长期工作。

  2.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建设。参照《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子项设置,及时更新并公布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参照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标准模板,全面梳理规范审批要素,优化再造审批流程,细化量化裁量标准,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并录入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目录管理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录入模块”,形成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

  责任单位:市编办、行政服务中心、法制局、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3.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项目。全面清理规范我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编制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问题,积极营造市场导向、行业自律、服务高效、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有效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责任单位:市编办、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法制局、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

  (四)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公共服务模式。

  1.大力推广“一(邑)门式、一网式”公共服务模式。坚持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的原则,依托各级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创新公共服务模式,整合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和审批服务系统为政府综合服务窗口和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打破部门界限、政务藩篱和信息孤岛。按照“一门在基层、服务在网上”的理念和线上线下紧密结合、自然人与法人分类推进的思路,充分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资源,改革原有公共服务中心服务模式,通过实施“邑门式”行政服务建设,推进现行“多门”向“一门”集中,实现“一窗”能办多件事。各镇(街)在2016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邑门式”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并投入运行,真正实现一个门、一张网办事。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科工商务局、民政局、各镇(街)。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2.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应用进展。进一步简化网上办事流程,建设全市“邑门式”管理系统,在原“五证合一”基础上推动多证合一联办系统建设,并在网上办事大厅整合统一“邑门式”网上办事入口,实现“邑门式”事项线上线下可办理。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70%以上,上网办理率达50%,网上办结率达40%以上,7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2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不需到现场。拓展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的应用,将适宜移动终端办理的事项不断扩充移植到手机版进行办理。

  责任单位:市科工商务局、行政服务中心、各镇(街)。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3.加快推进各级服务中心大厅功能升级改造。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推行“邑门式”服务,设立即办区、业务咨询导办区、前台统一综合受理区、综合出件区、分类审批区(后台),提供业务咨询、统一受理、后台审批、发证等服务。集中到实体综合服务窗口或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实施;事项的审查、决定等仍由各部门在后台开展。市编办牵头组织编制进驻各级行政(公共)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的指导性目录。市、镇(街)行政(公共)服务中心要成为事权逐级下放和服务窗口前移的集中载体,并在同一级行政(公共)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力求集中,事权及其办事流程、条件、时限等要一致,实行无差别化服务。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民政局、编办、各镇(街)、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4.统一行政服务标准。按照省、江门市关于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要求,结合恩平实际,研究制订《恩平市行政服务标准》,从行政服务术语、服务大厅环境与管理规范、窗口人员配备、着装等管理规范、进驻事项的授权与规范、各级行政(公共)服务中心监督管理与绩效评价等方面,制定服务基础标准、服务保障标准、服务提供标准等体系文件,规范审批行为,改进服务质量。各级行政(公共)服务中心推行统一的行政服务和窗口管理标准,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5.做好实体服务大厅(线下)与网上办事大厅(线上)的配合及业务衔接。加大对各级行政(公共)服务中心(站)信息化投入,建设好恩平市“邑门式”公共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全市统一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市恩平分厅入口,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将信息管理平台推广应用到镇(街)公共服务中心,并将其终端延伸到村(社区)公共服务站。各级行政(公共)服务中心(站)要通过全市审批平台的一体化建设,将线下业务与线上业务结合,做到线下受理业务,线上实时登记录入办理情况,实现网上全程监督,并主动做好跨层级、跨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办理、信息共享交换。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科工商务局、社工委、各镇(街)、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

  (五)加快公共服务模式创新。

  1.积极推进全市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采取市协同、镇(街)村(社区)统一应用的模式,有效整合现有各类基层公共服务场所、设备、人员、经费等资源,将面向基层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集中办理,并向村(社区)延伸,进一步推动基层公共服务便利化、统一化、网络化,逐步实现公共服务事项和社会信息服务全人群覆盖、全口径集成、全区域通办。着力推进“邑家园”建设,重点打造社区村居“一站式”服务实体,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建立集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民政、人口、党建等事项于一体的市、镇、村三级多功能综合服务平台。村一级服务平台重点提供政务、党务、财务和各类生活生产等服务。

  责任单位:市社工委、市委组织部、财政局、民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各镇(街)、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2.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进一步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实行由发展改革部门统一受理、统一分派办理并明确部门办理时限的并联审批模式,探索开展“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渐进原则,结合实际做好我市现行市场准入管理措施与有关规定的衔接,全面评估企业投资项目清单管理,赋予市场主体更多的主动权,降低办事创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编办、行政服务中心,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2016年12月。

  (六)以大数据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1.建设政务大数据库。完善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政务信息采集、交换、使用、管理机制,有效整合利用现有的各类电子政务资源,打通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各部门审批、事项目录管理、电子证照等系统,逐步实现政务数据资源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交换和共享,实现各系统、各环节、各时段行政许可和服务数据的互联互通。

  责任单位:市科工商务局、各镇(街)、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

  2.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共享运用。运用网络技术,将政务服务大数据与网上办事大厅等平台对接,打破政务服务数据部门界限,加快推进群众办事创业信息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共享运用,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业务协同,实现历史办事数据重复利用,减少群众跑动次数,方便群众办事。

  责任单位:市科工商务局、行政服务中心、各镇(街)、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长期工作。

  (七)加强服务能力和作风建设。

  1.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通过实体办事大厅、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平台等多渠道以标准形式向社会、企业、群众公开服务事项的内容、依据、服务范围、办理程序、办事制度、服务标准、时限要求及审批结果以及相关的投资优惠政策和措施。推进政府服务过程公开,充分利用互联网、现代通信技术,实现办理程序、进度、结果网上实时可查,并逐步达到事前向社会公开办理事项的流程、时限及要求等信息,事中实时告知事项办理进展,事后及时公开办理结果,确保办理过程全透明。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科工商务局、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间:长期工作。

  2.开展公共服务效能评估。

  (1)建立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绩效评估机制。依托网上办事大厅,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及其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便捷性、时效性及服务质量等进行全方位评价,不断提高行政许可和服务效能。

  责任单位:市编办、行政服务中心、各镇(街)。

  完成时间:长期工作。

  (2)建立全程留痕、过往可溯、进度可查的办事记录与督查机制。推动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效能监督系统无缝对接,进一步研究完善实施在线行政效能监察和问责机制,尽快将相关功能纳入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加强对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申办、受理环节的实时监控,确保办理流程、结果信息即时可查可管。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纪委监察局、科工商务局、各镇(街)。

  完成时间:长期工作。

  (3)建立健全政府服务信息公开机制和投诉举报机制。拓宽公众参与监督的途径和渠道,及时发现和查处推诿扯皮、违规办理等问题。定期发布绩效评估结果,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用。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府办公室、纪委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各镇(街)。

  完成时间:长期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主动作为、相互协同。各镇(街)、市有关部门作为责任主体,要做好组织,制定具体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倒排时间节点,细化责任分工。结合我市实际和“邑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的要求,重点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查找现行公共服务模式中存在的不足,尽快整改,研究订制具体解决方案,同步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创新工作思路,加大推进力度,认真做好公共服务事项的梳理、简化优化流程及对外公开工作。各部门要统筹推进本系统公共服务事项简化优化工作,结合全市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要求,加强对各镇(街)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督促,各镇(街)要注意衔接市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对存在不合理证明、繁琐手续的事项及时提出意见,便于及时研究调整。各牵头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各项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进度要求推进。

  (三)加强跟踪督办。将推进“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改革工作作为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对改革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各部门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各牵头单位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密切跟踪任务落实情况,找出工作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原因,积极协调解决,确保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顺利推进。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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