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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助推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 277号)、《江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江府办〔2022〕2号)、《恩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恩府办〔2022〕94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现行有效的25件(截至2023年11月30日)恩平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市政府十七届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决定保留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要求,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行政管理实际需要,有必要继续实施且文件尚在有效期内的恩平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20件(详见附件1)。
二、决定修订内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文件要求,或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规范性文件已修改,但文件仍能基本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实际需要的恩平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3份(详见附件2)。
三、决定宣布失效的有效期届满的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详见附件3)。
附件:1.恩平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决定保留目录
2.恩平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决定修订目录
3.恩平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决定宣布失效目录
恩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1
恩平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决定保留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恩平市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办法》 | 恩府〔2019〕50号 |
2 | 《恩平市扶贫工业园管理办法》 | 恩府〔2019〕51号 |
3 | 《恩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第一阶段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 恩府告〔2019〕9号 |
4 | 《恩平中心城区门前“三包”管理办法》 | 恩府〔2019〕76号 |
5 | 《恩平市招商引资奖励实施办法》 | 恩府〔2019〕90号 |
6 | 《恩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 | 恩府〔2020〕95号 |
7 | 《恩平市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规定》 | 恩府〔2020〕117号 |
8 | 《恩平市促进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实施办法》 | 恩府〔2021〕46号 |
9 | 《恩平市招收录用戒毒康复人员用工单位奖补办法》 | 恩府〔2021〕47号 |
10 | 《恩平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 | 恩府办〔2021〕64号 |
11 | 《恩平市敬老优待办法》 | 恩府〔2021〕72号 |
12 | 《恩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 恩府告〔2021〕30号 |
13 | 《恩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 恩府办〔2021〕93号 |
14 | 《恩平市支持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 恩府〔2021〕103号 |
15 | 《恩平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 恩府办〔2021〕130号 |
16 | 《关于废止<关于印发恩平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的公告》 | 恩府告〔2021〕59号 |
17 | 《关于废止<恩平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的公告》 | 恩府告〔2021〕60号 |
18 | 《恩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 恩府办〔2022〕94号 |
19 | 《恩平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措施》 | 恩府办〔2023〕5号 |
20 | 《恩平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 | 恩府〔2023〕74 号 |
附件2
恩平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决定修订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恩平市商业与住宅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 | 恩府办〔2021〕6号 |
2 | 《恩平市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十条措施》 | 恩府〔2022〕109号 |
3 | 《恩平市关于坚持以制造业当家 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 恩府〔2023〕48号 |
附件3
恩平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决定宣布失效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恩平市征收集体土地及青苗、附着物补偿办法》 | 恩府办〔2017〕126号 |
2 | 《恩平市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 | 恩府办〔2017〕1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