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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恩平市扶贫工业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图片解读:新修订《恩平市扶贫工业园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本解读:《恩平市扶贫工业园管理办法》的解读文本 


EPFG2019003

关于印发恩平市扶贫工业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恩府〔2019〕5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恩平市扶贫工业园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十六届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扶贫办反映。



  恩平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0日


 恩平市扶贫工业园管理办法

  根据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市在“双转移”园区划出100亩土地用来建设扶贫工业园,通过在扶贫工业园建设厂房、宿舍等物业,出租收取租赁费的形式,帮扶贫困村实现脱贫。为了规范恩平市扶贫工业园的管理,促进扶贫工业园的可持续发展,发挥扶贫效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产管理单位

  恩平市扶贫工业园第一期工程建设厂房四幢,宿舍一幢,总建筑面积14186平方米。上述资产登记在恩平市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区开发公司”)名下。日常管理维护由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恩平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恩平园区管委会)负责,物业出租由园区开发公司负责,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招商、招租单位

  按照产业转移园的相关规定,恩平市扶贫工业园由恩平园区管委会负责招商工作,确定招商项目后,由园区开发公司协助恩平园区管委会做好相关物业招租工作,并作为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报市资产办备案。

  三、受益范围

  (一)第一期工程受益范围(列入省考核脱贫的25条贫困村):恩城街道办事处西安村、石青村、石联村,沙湖镇南坑村、南平村、成平村、关村村,横陂镇甘围村、横南村、南华村、塘莲村、湾海村,大槐镇良洞村、塘冲村、锦新村,大田镇北合村、白石村,良西镇鹤坪村、松柏根村,牛江镇莲华村,君堂镇东北雁村,圣堂镇水塘村,东成镇金坑村,那吉镇大莲村、黄角村。

  (二)第一期以外的工程受益范围为我市除列入省考核脱贫的25条贫困村外的其他贫困村。

  (三)工程受益范围可由恩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扶贫办)根据各地贫困情况进行调整。

  四、分配原则

  恩平市扶贫工业园租赁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赁费由园区开发公司负责收缴,上缴市财政局财政专户,由市扶贫办负责制定分配方案,确保租赁费分配到受益贫困村。租赁费总收入(税后)的分配办法为:

  (一)80%为贫困村的扶贫资金,由市扶贫办制定分配方案;

  (二)15%为受委托管理单位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扶贫工业园费用支出;

  (三)3%为园区开发公司物业出租管理工作经费;

  (四)2%为市扶贫办扶贫机动资金。

  五、招租原则

  (一)入园企业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恩平工业园产业定位,企业必须守法经营。

  (二)租赁扶贫工业园厂房原则上实行整幢厂房租赁,特殊情况下也可单层租赁。厂房内外布局建设必须报恩平园区管委会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不能破坏园区整体布局。

  (三)扶贫工业园的物业租赁费厂房每月每平方米不低于6元,宿舍楼每月每平方米不低于4元。租赁费由园区开发公司负责收缴,完税后再统一上缴到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四)租赁费按季度缴交,每季度第一个月缴交当期租赁费。

  六、附则

  (一)本办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恩平市扶贫工业园管理办法》(恩府办〔2011〕258号)同时废止。

  (二)恩平市扶贫工业园后期新增固定资产,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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