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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恩平市“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恩平市“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业经市委十四届60次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十七届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



恩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0日



恩平市“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广东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和《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以2025年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评估为核心关键任务,加快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我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省委“1+1+9”工作部署、江门市委“1+6+3”工作安排和恩平市委“五城共建”工作要求,坚持扬长补短强基、守正高标发展,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核心,重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协同推进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让学子们拥有更多出彩的逐梦机会。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构建起“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普惠性幼儿园主体地位凸显,民办幼儿园发展规范有序,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明显提升,师资队伍日趋优化,保教质量显著提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100%以上,完成“5085”任务,全市幼儿园基本实现每班“两教一保”。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6%以上。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整体提升,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

  (二)阶段目标

  1.2023年目标

  (1)完成9所公办幼儿园的新(改、扩)建工程,增加公办学位3070个。2023年学前教育计划投入11200万元,“十四五”期间共投入22200万元。

  (2)专任教师师生比达1:16,教职工与幼儿比例达1:8,保教人员与幼儿园比例达1:11。

  (3)班额符合要求的幼儿园班级数占比达80%以上。

  (4)每所普通高中打造不少于1个特色课程群。

  2.2024年目标

  (1)配足配齐各类教职工,专任教师师生比达1:15,教职工与幼儿比例达1:7,保教人员与幼儿园比例达1:9。

  (2)幼儿园全面落实为教职工购买“五险一金”。

  (3)班额符合要求的幼儿园班级数占比达85%以上。

  (4)全面落实公办幼儿园编内编外幼儿教师同工同酬。

  (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6%以上。

  3.2025年目标

  (1)完成“十四五”期间8所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增加初中学位1900个、小学学位5990个。“十四五”期间义务教育共投入69680万元。

  (2)建有1个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班。

  (3)建设2个以上特殊教育内涵建设示范项目和2门以上精品课程。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重点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

  1.巩固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100%以上。

  (2)重视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

  (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2.健全完善学期教育发展保障长效机制

  (1)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领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实现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制定行动方案,制定保障全市学前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推动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2)合理规划全市学前教育的发展。制定全市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采用新建、扩建、改建等措施扩大公办幼儿园教育资源。

  (3)基本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每个镇(街)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要举办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常住人口规模不足4000人的行政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

  (4)加快建设小区配套幼儿园。落实《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2〕33号),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5)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落实《关于建立全省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拨款制度的通知》(粤财教〔2018〕336号)和《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粤教基〔2022〕21号)要求,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确保财政投入到位。

  (6)规范幼儿园收费。贯彻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幼儿园类别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并实行动态调整;引导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合理收费;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依法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监管,建立收费公示制度,严禁自设项目、违规提高标准收费。

  (7)保障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制定公办园编内编外幼儿教师同工同酬相关政策措施;民办园依据收费标准,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

  (8)健全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落实教育、公安、住建、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幼儿园的安全监管,抓好食品、卫生、消防、安保等各方面的安全管理,推进“一键报警”、视频监控(联网公安)及“邑餐食安”等安防建设,加强专职保安配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安全预警机制,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确保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9)完善幼儿园办园监管和督导制度。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实施3-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建立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3.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1)办园条件合格。幼儿园园舍、户外活动场地符合国家和省的建设标准;玩教具和图书配备符合国家和当地配备要求;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达到规定要求;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2016〕246号)。

  (2)幼儿园班额普遍达标。市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即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

  (3)幼儿教师配足配齐。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教师〔2013〕1号)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教职工与幼儿比例达1:7,保教人员与幼儿园比例达1:9。

  (4)幼儿教师管理制度严格。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5)落实科学保教要求。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4.提高社会认可度

  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社会认可度调查的内容包括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学前教育政策、推动学前教育发展、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调查对象包括家长、教职工、园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等。

  (二)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1.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办学行为规范。全面落实“双减”工作。公民办义务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民办学校在校生占比不超过5%。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比例达90%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6%以上。进一步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大校额。建立健全教师培训和教研制度,教师专业成长和素质提升得到有效保障。

  2.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全面规范,县中办学水平显著提升,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深化,特色学校建设成效明显。2023年前每所普通高中打造不少于1个特色课程群。2025年完成县中标准化建设。将恩平一中打造成省内一流的示范性普通高中。

  3.促进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健全特殊教育体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其中接受送教服务对象不超过适龄残疾学生总数的10%。推动特殊教育学校达标建设。市、镇两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全面建成,按标准配备专职资源教师。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科学优化布局。统筹谋划,综合考虑新兴城镇化发展、三孩生育政策、人口分布流动、幼儿就近入园需求等因素,制订幼儿园建设规划,保障幼儿园建设合理用地,有序扩大城镇学前教育资源,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幼儿园,完善市、镇(街)、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村一级结合实际采取独立幼儿园、中心园分园、村小学附设幼儿园(班)、联合办园等多种方式,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入园,确保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100%以上。

  (二)大力发展公办园。加大财政投入,重点在新增人口集中地、城镇及其结合部,有计划地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十四五”期间投入22200万元,增加公办学位3070个,确保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以上。一是新建实验幼儿园,预计投入10400万元,增加公办学位500个。二是继续推进恩平市第一幼儿园东安分园的建设工作,预计投入2000万元,增加公办学位500个。三是推进改(扩)建金坑小学为东成镇第一幼儿园工程,预计投入2000万元,增加公办学位360个。四是推进米仓小学改建为米仓幼儿园的建设工作,预计投入1000万元,增加公办学位270个。五是推进西安小学改建为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工作,预计投入3000万元,增加公办学位360个。六是推进锦江帝景幼儿园建设工程,预计投入800万元,增加公办学位270个。七是推进公办中心幼儿园的扩容提质,加快牛江、圣堂、横陂等中心幼儿园的扩建工作,预计投入3000万元,增加公办学位810个。逐步回收公办性质幼儿园办成公办幼儿园,进一步增加公办资源供给。另计划推进那吉镇中心幼儿园选址改建工作,开设9个教学班,提供300个学位。优化农村地区资源配置,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发挥镇(街)作用,原则上每个镇(街)至少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构建以公办园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公办园在整个学前教育体系中的主导公益普惠、平抑幼儿园收费、引领保教质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逐年认定扶持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扩大普惠性民办园占全市民办园的比重,确保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5%以上。引导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合格的普惠性服务;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积极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加强实效监管,以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励和支持的依据,对达不到要求的民办幼儿园限期落实整改。

  (四)有效推进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工作。明确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要求,加大配建力度,确保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举办为公办园或委托举办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加快推进锦江帝景花园幼儿园建设工作,确保2023年秋季开园,办成公办幼儿园,增加公办学位270个。加大力度落实御锦珑湾、敏捷翡翠华府、碧桂园世纪城等小区的配套幼儿园的整改治理工作,确保2023年前完成整改。指导江南富湾、泉林黄金小镇等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工作,确保2025年前与住宅楼项目同步竣工并投入使用,进一步增加普惠性学位供给。

  (五)切实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500元,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每生每年500元补助。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学前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不低于5%,加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向农村幼儿园倾斜。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好中央、省级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资金,重点用于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为薄弱园和农村园配备玩教具及设施设备、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六)保障弱势群体接受学前教育。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贫困残疾人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增加残疾儿童、贫困残疾人家庭儿童受教育机会,创造更多条件,着力保障贫困家庭幼儿、随迁儿童和留守儿童入园。

  (七)加强幼儿园党的建设。全面提升民办幼儿园党建工作水平,实现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推行幼儿园党组织书记、园长一肩挑,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建立把优秀保教人员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保教骨干的“双培养”机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组织制度,推进幼儿园党建与保教工作的深度融合,创建幼儿园党建特色品牌,充分发挥幼儿园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八)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努力解决编制问题,并落实事业登记制度,探索通过在市教师编制总量内合理调配等办法破解学前教育教师编制管理、人事管理与聘用、教师待遇、经费保障等问题,落实编内编外教师同工同酬,切实提高幼儿教师地位待遇和职业吸引力。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保障公用经费,逐步提高“两教一保”配备比例。把“两教一保”和教师持证上岗率纳入为年审重要指标,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新聘幼儿园教师资格入口关。加大园长、幼儿教师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实施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工程,进一步优化幼儿园教师学历结构。加强与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开展师资培训,进一步提高幼儿教师的持证上岗率和大专学历占比。

  (九)强化幼儿园监管。完善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规范办园行为,强化安全管理,确保“一键报警”系统安装率、视频监控接入公安完成率、校园封闭管理率及专职保安配备率均达100%。严格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和年检制度,加强对各类幼儿园准入、安全、师资、收费、卫生保健及质量等方面的日常指导和监管,确保幼儿园办园条件合格,班额普遍达标,教师配足配齐,落实科学保教要求,促进城乡幼儿园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定期自查自纠制度和家长委员会制度,对卫生、消防、园舍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消除,对事关幼儿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充分征求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十)深入开展优质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以“名师工程”为抓手,建立幼儿园名园长、名教师工作室制度和城乡结对帮扶机制,支持名园长、名教师开展“带徒”活动,充分发挥优质幼儿园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组建恩平市第一幼儿园教育集团,以恩平市第一幼儿园为领衔幼儿园推动我市公办幼儿园发展。将帮扶实效纳入对帮扶双方幼儿园考核内容,从师资、管理、质量、文化等多方面开展帮扶,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和区内幼儿园均衡、协调发展。恩平市第一幼儿园大槐分园和江门市蓓蕾幼儿园建立结对帮扶关系,恩平市第一幼儿园东安分园与江门市第一幼儿园教育集团组成教育集团联盟,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优质健康发展。

  (十一)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前教育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提升游戏质量,把游戏的权利还给孩子。加强玩教具配备,为幼儿创设丰富的学习环境;实施科学保教,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严禁进行各种强化训练活动。加强“幼小衔接”,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小学举办各种形式的入学选拔考试,坚决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强化幼儿园保教结合实践研究和指导,促进幼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谋划借力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尝试联合办学,开办实习基地,开展跟岗帮扶等,提升管理水平;开展星级评估和年审,对幼儿园进行分类挂牌管理,建立完善幼儿园质量监测制度和幼儿园评价体系。

  (十二)深化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恩平一中教育集团等7个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教育集团龙头校示范引领作用,落实龙头校对成员校的帮扶措施。建立管理互通、资源共享、师资互派、培训联动、教研互促、教学交流、质量同进、文化共建、考核捆绑的紧密型合作关系。聚焦江门东西部区域平衡发展,着力推进12个跨区域教育集团办学,就教育研讨、教学教研及教育论坛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层次交流,将“蓬江江海恩平教育对话”办成品牌活动。通过跨区域和本市城乡间集团化办学,打破校际壁垒,促进校际合作,促进我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整体办学水平提升。探索打造恩城中学和华侨中学体艺特色教育集团(恩中教育集团以体育、美术和传媒特色教育为主;侨中教育集团以美术、音乐特色教育为主),构建集团内初高中学校一体化管理模式,强化初高中教学衔接,使集团初中校成为我市体艺后备人才培养基地。

  (十三)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十四五”期间共投入69680万元。完成8所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增加初中学位1900个、小学学位5990个,扩大义务教育资源供给,进一步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大校额。加强“两类学校”建设,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全面达标。推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严控书面作业总量,打造“教学教研+作业管理”“作业辅导+特色课程”学校教育模式;全面推行课后服务工作,确保做到“两个全覆盖”,探索中小学假期托管服务,办好冬令营、夏令营和周末营。健全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实现动态清零,2024年起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6%以上。

  (十四)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杜绝违规跨区域掐尖招生。保障财政经费投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升校长教师管理水平,加大教师补充力度,防止优秀人才流失。深化课程改革,完善选课走班制度。实施普通高中提升计划,以课程改革和新高考改革为契机,促进学校建立全面多元的课程体系和育人体系。实施学校“优质+特色”创建计划,推动普通高中学校特色、优质发展,形成多样化、有特色、高质量的普通高中发展格局。通过挖掘特色项目、开展社团活动。开发校本课程,构建学校特色课程体系,2023年前每所普通高中打造不少于1个特色课程群。

  (十五)促进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实现市镇两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推进市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标准化建设。招收5人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全面建成,进一步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推进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提高普及率。推进特殊教育学校与江门市启智学校结对帮扶工作,促进特殊教育资源共享,提高我市特殊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持证残疾幼儿入园率达90%以上。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2025年前建有1个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班。开展融合教育示范校建设,2025年前至少建设2个以上内涵建设示范项目和2门以上精品课程。

  (十六)推进教育人才高地建设。落实“县管校聘”,推进教师队伍建设,配足配齐学校教职工和各学科教研员,构建教师专业化培训体系,鼓励教师参加学历提升,保障教师待遇,落实“两个不低于”。着力引进一批江门、省知名的名校长、名教师等优秀人才。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园)长领航工程,培养在基础教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领军人才。建立5个省级名师工作室恩平工作站和恩平教育人才库,每年培养60名以上县级教学名师、10名以上市级卓越教师,建设省、市、县级“三名工作室”(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不少于1、6、20个。

  (十七)提升育人质量。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定期筛查评估、早期识别与干预机制,打造心灵驿站。探索通过购买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服务,拓宽心理辅导渠道。构建“四位一体”的德育课程实施体系,成立思政教育团队,推动课程专业教学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紧密结合。立足恩平实际、学校传统及办学特色,编制富有特色的研学课程和“爱我恩平”系列校本课程。加强科技教育,擦亮冯如故里航空科普教育特色品牌。加强国防教育,把国防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融为一体,争取把方寿林实践基地建成我市国防教育基地。坚持五育融合,打造艺体特色品牌:以建设活力之城为着力点,大力推进校园特色体育运动项目,培养学生掌握1-3项体育运动技能;打造具有恩平特色的艺术教育,实现“校校有合唱团”,把恩平市侨乡童声合唱团打造为省市知名童声合唱品牌。

  五、实施阶段

  (一)启动安排阶段(2023年1月-2023年3月)。印发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4月-2024年12月)。重点围绕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这一核心关键任务,对标组织开展建设工作,整改存在问题,逐年落实阶段目标。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5年1月-12月)。1月组织市级自评;4月底前报请江门市初核;5月底提请省级评估;根据省市级评估结果,逐项对标整改存在问题,10月迎接国家督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把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教育工作的重点工作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在政策上重点考虑、制度上优先保障、工作上优先安排。成立以市委书记和市长为组长;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分管教育的市领导为副组长;市府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资产办、市残联、市科协主要负责同志,市人武部、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和各镇(街)党(工)委书记为成员的恩平市建设“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分管教育的市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建设工作,对标开展实施和整改工作,组织检查督查,努力实现全面达标。

  (二)齐抓共管。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工作,重点做好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工作安排和跟踪检查指导,协同推进其余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试点任务。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负责制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布局规划和用地规划,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力度;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将幼儿园、中小学校建设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保障幼儿园、中小学校建设与城市建设和农村建设同步发展;市委编办、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共同做好幼儿园、中小学校核编定岗工作;市人武部负责加强学生国防教育;市公安局负责保障师生安全和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加强校园饮食卫生的检查监督和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筹集资金,完善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市文广旅体局负责把恩平市侨乡童声合唱团打造为省市知名童声合唱品牌;市资产办负责逐步回收公办性质幼儿园;市残联负责协助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市科协负责擦亮冯如故里航空科普教育特色品牌。

  (三)强化保障。加大财政教育资金投入,持续增强财政教育经费保障力度,为示范区建设工作提供坚强后盾。加快推进建设资金筹集工作,通过申请专项债券、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江门市区域平衡发展资金、发动社会捐赠以及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等多种渠道,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确保按规划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四)加强督查。开展项目化、清单化督查,将示范区建设工作列入市政府督查内容和相关部门绩效考核。市教育局每月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管教育副市长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推进情况,市委书记或市长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实施情况,领导小组每年向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汇报实施情况。


  

  附件:恩平市“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工作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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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恩平市“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文件选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恩平市“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业经市委十四届60次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十七届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



恩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0日



恩平市“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广东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和《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以2025年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评估为核心关键任务,加快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我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省委“1+1+9”工作部署、江门市委“1+6+3”工作安排和恩平市委“五城共建”工作要求,坚持扬长补短强基、守正高标发展,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核心,重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协同推进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让学子们拥有更多出彩的逐梦机会。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构建起“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普惠性幼儿园主体地位凸显,民办幼儿园发展规范有序,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明显提升,师资队伍日趋优化,保教质量显著提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100%以上,完成“5085”任务,全市幼儿园基本实现每班“两教一保”。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6%以上。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整体提升,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

  (二)阶段目标

  1.2023年目标

  (1)完成9所公办幼儿园的新(改、扩)建工程,增加公办学位3070个。2023年学前教育计划投入11200万元,“十四五”期间共投入22200万元。

  (2)专任教师师生比达1:16,教职工与幼儿比例达1:8,保教人员与幼儿园比例达1:11。

  (3)班额符合要求的幼儿园班级数占比达80%以上。

  (4)每所普通高中打造不少于1个特色课程群。

  2.2024年目标

  (1)配足配齐各类教职工,专任教师师生比达1:15,教职工与幼儿比例达1:7,保教人员与幼儿园比例达1:9。

  (2)幼儿园全面落实为教职工购买“五险一金”。

  (3)班额符合要求的幼儿园班级数占比达85%以上。

  (4)全面落实公办幼儿园编内编外幼儿教师同工同酬。

  (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6%以上。

  3.2025年目标

  (1)完成“十四五”期间8所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增加初中学位1900个、小学学位5990个。“十四五”期间义务教育共投入69680万元。

  (2)建有1个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班。

  (3)建设2个以上特殊教育内涵建设示范项目和2门以上精品课程。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重点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

  1.巩固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100%以上。

  (2)重视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

  (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2.健全完善学期教育发展保障长效机制

  (1)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领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实现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制定行动方案,制定保障全市学前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推动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2)合理规划全市学前教育的发展。制定全市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采用新建、扩建、改建等措施扩大公办幼儿园教育资源。

  (3)基本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每个镇(街)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要举办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常住人口规模不足4000人的行政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

  (4)加快建设小区配套幼儿园。落实《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2〕33号),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5)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落实《关于建立全省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拨款制度的通知》(粤财教〔2018〕336号)和《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粤教基〔2022〕21号)要求,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确保财政投入到位。

  (6)规范幼儿园收费。贯彻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幼儿园类别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并实行动态调整;引导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合理收费;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依法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监管,建立收费公示制度,严禁自设项目、违规提高标准收费。

  (7)保障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制定公办园编内编外幼儿教师同工同酬相关政策措施;民办园依据收费标准,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

  (8)健全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落实教育、公安、住建、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幼儿园的安全监管,抓好食品、卫生、消防、安保等各方面的安全管理,推进“一键报警”、视频监控(联网公安)及“邑餐食安”等安防建设,加强专职保安配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安全预警机制,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确保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9)完善幼儿园办园监管和督导制度。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实施3-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建立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3.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1)办园条件合格。幼儿园园舍、户外活动场地符合国家和省的建设标准;玩教具和图书配备符合国家和当地配备要求;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达到规定要求;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2016〕246号)。

  (2)幼儿园班额普遍达标。市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即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

  (3)幼儿教师配足配齐。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教师〔2013〕1号)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教职工与幼儿比例达1:7,保教人员与幼儿园比例达1:9。

  (4)幼儿教师管理制度严格。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5)落实科学保教要求。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4.提高社会认可度

  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社会认可度调查的内容包括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学前教育政策、推动学前教育发展、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调查对象包括家长、教职工、园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等。

  (二)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1.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办学行为规范。全面落实“双减”工作。公民办义务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民办学校在校生占比不超过5%。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比例达90%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6%以上。进一步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大校额。建立健全教师培训和教研制度,教师专业成长和素质提升得到有效保障。

  2.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全面规范,县中办学水平显著提升,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深化,特色学校建设成效明显。2023年前每所普通高中打造不少于1个特色课程群。2025年完成县中标准化建设。将恩平一中打造成省内一流的示范性普通高中。

  3.促进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健全特殊教育体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其中接受送教服务对象不超过适龄残疾学生总数的10%。推动特殊教育学校达标建设。市、镇两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全面建成,按标准配备专职资源教师。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科学优化布局。统筹谋划,综合考虑新兴城镇化发展、三孩生育政策、人口分布流动、幼儿就近入园需求等因素,制订幼儿园建设规划,保障幼儿园建设合理用地,有序扩大城镇学前教育资源,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幼儿园,完善市、镇(街)、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村一级结合实际采取独立幼儿园、中心园分园、村小学附设幼儿园(班)、联合办园等多种方式,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入园,确保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100%以上。

  (二)大力发展公办园。加大财政投入,重点在新增人口集中地、城镇及其结合部,有计划地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十四五”期间投入22200万元,增加公办学位3070个,确保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以上。一是新建实验幼儿园,预计投入10400万元,增加公办学位500个。二是继续推进恩平市第一幼儿园东安分园的建设工作,预计投入2000万元,增加公办学位500个。三是推进改(扩)建金坑小学为东成镇第一幼儿园工程,预计投入2000万元,增加公办学位360个。四是推进米仓小学改建为米仓幼儿园的建设工作,预计投入1000万元,增加公办学位270个。五是推进西安小学改建为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工作,预计投入3000万元,增加公办学位360个。六是推进锦江帝景幼儿园建设工程,预计投入800万元,增加公办学位270个。七是推进公办中心幼儿园的扩容提质,加快牛江、圣堂、横陂等中心幼儿园的扩建工作,预计投入3000万元,增加公办学位810个。逐步回收公办性质幼儿园办成公办幼儿园,进一步增加公办资源供给。另计划推进那吉镇中心幼儿园选址改建工作,开设9个教学班,提供300个学位。优化农村地区资源配置,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发挥镇(街)作用,原则上每个镇(街)至少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构建以公办园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公办园在整个学前教育体系中的主导公益普惠、平抑幼儿园收费、引领保教质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逐年认定扶持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扩大普惠性民办园占全市民办园的比重,确保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5%以上。引导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合格的普惠性服务;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积极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加强实效监管,以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励和支持的依据,对达不到要求的民办幼儿园限期落实整改。

  (四)有效推进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工作。明确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要求,加大配建力度,确保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举办为公办园或委托举办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加快推进锦江帝景花园幼儿园建设工作,确保2023年秋季开园,办成公办幼儿园,增加公办学位270个。加大力度落实御锦珑湾、敏捷翡翠华府、碧桂园世纪城等小区的配套幼儿园的整改治理工作,确保2023年前完成整改。指导江南富湾、泉林黄金小镇等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工作,确保2025年前与住宅楼项目同步竣工并投入使用,进一步增加普惠性学位供给。

  (五)切实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500元,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每生每年500元补助。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学前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不低于5%,加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向农村幼儿园倾斜。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好中央、省级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资金,重点用于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为薄弱园和农村园配备玩教具及设施设备、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六)保障弱势群体接受学前教育。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贫困残疾人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增加残疾儿童、贫困残疾人家庭儿童受教育机会,创造更多条件,着力保障贫困家庭幼儿、随迁儿童和留守儿童入园。

  (七)加强幼儿园党的建设。全面提升民办幼儿园党建工作水平,实现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推行幼儿园党组织书记、园长一肩挑,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建立把优秀保教人员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保教骨干的“双培养”机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组织制度,推进幼儿园党建与保教工作的深度融合,创建幼儿园党建特色品牌,充分发挥幼儿园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八)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努力解决编制问题,并落实事业登记制度,探索通过在市教师编制总量内合理调配等办法破解学前教育教师编制管理、人事管理与聘用、教师待遇、经费保障等问题,落实编内编外教师同工同酬,切实提高幼儿教师地位待遇和职业吸引力。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保障公用经费,逐步提高“两教一保”配备比例。把“两教一保”和教师持证上岗率纳入为年审重要指标,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新聘幼儿园教师资格入口关。加大园长、幼儿教师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实施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工程,进一步优化幼儿园教师学历结构。加强与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开展师资培训,进一步提高幼儿教师的持证上岗率和大专学历占比。

  (九)强化幼儿园监管。完善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规范办园行为,强化安全管理,确保“一键报警”系统安装率、视频监控接入公安完成率、校园封闭管理率及专职保安配备率均达100%。严格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和年检制度,加强对各类幼儿园准入、安全、师资、收费、卫生保健及质量等方面的日常指导和监管,确保幼儿园办园条件合格,班额普遍达标,教师配足配齐,落实科学保教要求,促进城乡幼儿园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定期自查自纠制度和家长委员会制度,对卫生、消防、园舍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消除,对事关幼儿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充分征求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十)深入开展优质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以“名师工程”为抓手,建立幼儿园名园长、名教师工作室制度和城乡结对帮扶机制,支持名园长、名教师开展“带徒”活动,充分发挥优质幼儿园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组建恩平市第一幼儿园教育集团,以恩平市第一幼儿园为领衔幼儿园推动我市公办幼儿园发展。将帮扶实效纳入对帮扶双方幼儿园考核内容,从师资、管理、质量、文化等多方面开展帮扶,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和区内幼儿园均衡、协调发展。恩平市第一幼儿园大槐分园和江门市蓓蕾幼儿园建立结对帮扶关系,恩平市第一幼儿园东安分园与江门市第一幼儿园教育集团组成教育集团联盟,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优质健康发展。

  (十一)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前教育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提升游戏质量,把游戏的权利还给孩子。加强玩教具配备,为幼儿创设丰富的学习环境;实施科学保教,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严禁进行各种强化训练活动。加强“幼小衔接”,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小学举办各种形式的入学选拔考试,坚决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强化幼儿园保教结合实践研究和指导,促进幼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谋划借力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尝试联合办学,开办实习基地,开展跟岗帮扶等,提升管理水平;开展星级评估和年审,对幼儿园进行分类挂牌管理,建立完善幼儿园质量监测制度和幼儿园评价体系。

  (十二)深化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恩平一中教育集团等7个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教育集团龙头校示范引领作用,落实龙头校对成员校的帮扶措施。建立管理互通、资源共享、师资互派、培训联动、教研互促、教学交流、质量同进、文化共建、考核捆绑的紧密型合作关系。聚焦江门东西部区域平衡发展,着力推进12个跨区域教育集团办学,就教育研讨、教学教研及教育论坛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层次交流,将“蓬江江海恩平教育对话”办成品牌活动。通过跨区域和本市城乡间集团化办学,打破校际壁垒,促进校际合作,促进我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整体办学水平提升。探索打造恩城中学和华侨中学体艺特色教育集团(恩中教育集团以体育、美术和传媒特色教育为主;侨中教育集团以美术、音乐特色教育为主),构建集团内初高中学校一体化管理模式,强化初高中教学衔接,使集团初中校成为我市体艺后备人才培养基地。

  (十三)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十四五”期间共投入69680万元。完成8所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增加初中学位1900个、小学学位5990个,扩大义务教育资源供给,进一步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大校额。加强“两类学校”建设,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全面达标。推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严控书面作业总量,打造“教学教研+作业管理”“作业辅导+特色课程”学校教育模式;全面推行课后服务工作,确保做到“两个全覆盖”,探索中小学假期托管服务,办好冬令营、夏令营和周末营。健全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实现动态清零,2024年起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6%以上。

  (十四)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杜绝违规跨区域掐尖招生。保障财政经费投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升校长教师管理水平,加大教师补充力度,防止优秀人才流失。深化课程改革,完善选课走班制度。实施普通高中提升计划,以课程改革和新高考改革为契机,促进学校建立全面多元的课程体系和育人体系。实施学校“优质+特色”创建计划,推动普通高中学校特色、优质发展,形成多样化、有特色、高质量的普通高中发展格局。通过挖掘特色项目、开展社团活动。开发校本课程,构建学校特色课程体系,2023年前每所普通高中打造不少于1个特色课程群。

  (十五)促进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实现市镇两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推进市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标准化建设。招收5人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全面建成,进一步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推进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提高普及率。推进特殊教育学校与江门市启智学校结对帮扶工作,促进特殊教育资源共享,提高我市特殊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持证残疾幼儿入园率达90%以上。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2025年前建有1个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班。开展融合教育示范校建设,2025年前至少建设2个以上内涵建设示范项目和2门以上精品课程。

  (十六)推进教育人才高地建设。落实“县管校聘”,推进教师队伍建设,配足配齐学校教职工和各学科教研员,构建教师专业化培训体系,鼓励教师参加学历提升,保障教师待遇,落实“两个不低于”。着力引进一批江门、省知名的名校长、名教师等优秀人才。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园)长领航工程,培养在基础教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领军人才。建立5个省级名师工作室恩平工作站和恩平教育人才库,每年培养60名以上县级教学名师、10名以上市级卓越教师,建设省、市、县级“三名工作室”(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不少于1、6、20个。

  (十七)提升育人质量。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定期筛查评估、早期识别与干预机制,打造心灵驿站。探索通过购买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服务,拓宽心理辅导渠道。构建“四位一体”的德育课程实施体系,成立思政教育团队,推动课程专业教学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紧密结合。立足恩平实际、学校传统及办学特色,编制富有特色的研学课程和“爱我恩平”系列校本课程。加强科技教育,擦亮冯如故里航空科普教育特色品牌。加强国防教育,把国防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融为一体,争取把方寿林实践基地建成我市国防教育基地。坚持五育融合,打造艺体特色品牌:以建设活力之城为着力点,大力推进校园特色体育运动项目,培养学生掌握1-3项体育运动技能;打造具有恩平特色的艺术教育,实现“校校有合唱团”,把恩平市侨乡童声合唱团打造为省市知名童声合唱品牌。

  五、实施阶段

  (一)启动安排阶段(2023年1月-2023年3月)。印发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4月-2024年12月)。重点围绕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这一核心关键任务,对标组织开展建设工作,整改存在问题,逐年落实阶段目标。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5年1月-12月)。1月组织市级自评;4月底前报请江门市初核;5月底提请省级评估;根据省市级评估结果,逐项对标整改存在问题,10月迎接国家督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把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教育工作的重点工作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在政策上重点考虑、制度上优先保障、工作上优先安排。成立以市委书记和市长为组长;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分管教育的市领导为副组长;市府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资产办、市残联、市科协主要负责同志,市人武部、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和各镇(街)党(工)委书记为成员的恩平市建设“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分管教育的市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建设工作,对标开展实施和整改工作,组织检查督查,努力实现全面达标。

  (二)齐抓共管。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工作,重点做好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工作安排和跟踪检查指导,协同推进其余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试点任务。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负责制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布局规划和用地规划,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力度;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将幼儿园、中小学校建设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保障幼儿园、中小学校建设与城市建设和农村建设同步发展;市委编办、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共同做好幼儿园、中小学校核编定岗工作;市人武部负责加强学生国防教育;市公安局负责保障师生安全和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加强校园饮食卫生的检查监督和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筹集资金,完善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市文广旅体局负责把恩平市侨乡童声合唱团打造为省市知名童声合唱品牌;市资产办负责逐步回收公办性质幼儿园;市残联负责协助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市科协负责擦亮冯如故里航空科普教育特色品牌。

  (三)强化保障。加大财政教育资金投入,持续增强财政教育经费保障力度,为示范区建设工作提供坚强后盾。加快推进建设资金筹集工作,通过申请专项债券、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江门市区域平衡发展资金、发动社会捐赠以及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等多种渠道,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确保按规划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四)加强督查。开展项目化、清单化督查,将示范区建设工作列入市政府督查内容和相关部门绩效考核。市教育局每月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管教育副市长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推进情况,市委书记或市长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实施情况,领导小组每年向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汇报实施情况。


  

  附件:恩平市“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工作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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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23-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