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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历史建筑测绘建档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粤建节〔2020〕14号)要求,经核查筛选、征求意见、社会公示、专家论证等环节,确定道灿林公祠等14处建筑为恩平市历史建筑(第二批),现予以公布。请你们按照国家、省、江门市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保护和管理工作。
恩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发文日期:202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