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农用地转用公告
恩府告〔2025〕131号
根据《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恩平市2020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江门建用字〔2021〕18号)(详见附件1),经恩平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恩平市恩城街道办事处属下恩平市恩城街道办“水洲陂九江塘”(土名)一带、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商贸区5号一带地段的国有土地0.9469公顷(其中耕地0.1704公顷、林地0.0026公顷、其他农用地0.7739公顷),作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4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恩平市2020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恩平市恩城街道办事处属下恩平市恩城街道办“水洲陂九江塘”土名一带地段(具体位置见附件2)。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恩平市恩城街道办事处,0.9469公顷(折合14.2035亩,其中耕地0.1704公顷、林地0.0026公顷、其他农用地0.7739公顷)。
特此公告。
实施单位: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单位:恩平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5年7月1日
附件:
附件1.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恩平市2020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pdf
附件2.国有农用地转用公告示意图(恩平市恩城街道办事处).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