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及建设用地使用公告
恩府告〔2025〕73号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恩平市2024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4〕142号)(详见附件1),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恩平市东成镇顺槎村上樟木坑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1528公顷(其中林地0.0614公顷、草地0.091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单位建设用地0.1843公顷。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8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恩平市2024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恩平市东成镇顺槎村上樟木坑经济合作社位于樟木坑旧村(土名)一带(具体位置见附件2)。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恩平市东成镇顺槎村上樟木坑经济合作社,面积0.3371公顷(折合5.0565亩,其中林地0.0614公顷、草地0.0914公顷、建设用地0.1843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恩平市2024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2.公告示意图
实施单位: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单位:恩平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5年4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