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恩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修订)

恩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单位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单位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单位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恩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适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恩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部门频道(http://www.enping.gov.cn/jmepsxzfw/gkmlpt/index)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恩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广东省恩平市广青街5号行政服务中心)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组织机构

      (二)部门文件

      (三)办事指南

      (四)工作动态

      (五)部门预决算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七)其他信息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九)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单位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编制了《恩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单位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2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恩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部门频道(http://www.enping.gov.cn/jmepsxzfw/gkmlpt/index)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恩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广东省恩平市广青街5号行政服务中心)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单位网上信息公开网址http://www.enping.gov.cn/jmepsxzfw/gkmlpt/index

      本单位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单位在广东省恩平市广青街5号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

      3.本单位在广东省恩平市广青街5号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单位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机构职能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单位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单位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恩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查阅。

      ●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见附件3)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恩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单位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是当面提交,地址:恩平市广青街5号恩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协调股,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二是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单位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互联网申请地址:https://ysqgk.gd.gov.cn/750290/choice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单位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附件1),向本单位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的真实性进行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答复,详见本单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关系,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更好保障公众知情权,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信息处理费将按件或按量计收,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本机构对每件申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其中一种标准,但不同时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

      (1)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本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

      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①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②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③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2)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本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不再按量计收。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

      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①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②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

      ③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

      ④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本单位将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缴款通知书,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缴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构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如申请人对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决定有异议的,不能单独就该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在缴费期满后,就本机构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单位自2021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收取的信息处理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库集中收缴管理有关规定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另外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将按照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统计汇总,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恩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广东省恩平市广青街5号行政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529400

      办公时间:上午: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

      下午:星期一至星期五14:30-17:30

      联系电话:7826187 传 真:7820965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恩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恩平市广青街5号行政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529400

      办公时间:上午: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

      下午:星期一至星期五14:30-17:30

      联系电话:7826187  传 真:7820965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单位将根据申请做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单位投诉举报(投诉电话:7826187,传真:7820965,办公地址:广东省恩平市广青街5号行政服务中心,邮政编码:529400,接待投诉时间:上午: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下午:星期一至星期五14:30-17: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恩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附件2:恩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x

附件3:《恩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