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恩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恩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恩平市统计局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恩机编〔2023〕3 号)文件精神,现将恩平市统计局机构和职责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将市统计局原内设机构“综合业务股(法规执法股)” 更名为“综合法规股(法规执法股)”。
综合法规股(法规执法股)的主要职责: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全市投入产出调查, 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综合核算统计工作。做好全市生产总值等主要经济指标的定期核算。开展全市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牵头负责民营经济统计。配合做好市委市政府各项考核评价工作。监督指导各镇(街)、市直各部门统计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协调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和评估。统一对外提供综合性统计资料。协调、组织统计年鉴编印工作。组织编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工作。承担重要经济分析课题,撰写全市统计工作计划、总结和重要统计会议报告。
指导全市统计改革、法规制度和统计业务建设,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起草统计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统筹落实本部门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指导统计信用建设。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 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组织 实施国家、省和江门市各类统计制度和统计年报。负责统计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省、江门市相关部门布置的案件评审工作。 负责全市基本单位名录的建库、维护、更新工作。依法审批或备案全市统计调查项目。
二、增设市统计局内设机构“统计业务股”。
统计业务股的主要职责:分专业负责相关专业规模以上工业,资质以内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规 模以上服务业等企业和个体户(以下简称为“四上”企业。不符 合“四上”标准的,即属于“四下”企业)全面统计报表工作。 组织指导镇(街)统计机构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农村基本情况,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负责相关专业“四下” 企业抽样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农业、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房屋、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
组织实施工业统计调查,负责相关专业“四下”企业抽样调 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全市工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组织实施能源和环境基本情况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全市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 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
组织实施全市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交通运输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统计制度、规模以上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统计制度。负责相关专业“四下”企 业抽样调查工作,负责第三产业中相关服务业的统计调查,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资、外 贸、对外经济合作、旅游业、邮政业等统计数据。
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科 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人口、劳动力和工资进行动态监测和分析。负责文化产业统计和监测,负责市级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统计监测和全市社会发展水平评估。建立人才发展指标统计体系,牵头做好全市人才资源统计。负责相关专业“四下”企业抽样调查工作, 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
三、经上述调整后,市统计局共设置内设机构3个[具体为: 办公室、综合法规股(法规执法股)、统计业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