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函》(江工信中小函〔2024〕25号),我市共28家企业符合2024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现将申报结果公示,公开征询社会各界意见。
一、公示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6月20日。
二、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企业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市科工商务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续签署真实姓名。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三、请通过审核的企业认真核实对本企业申领时预留的资料是否匹配,如发现不匹配情况请尽快核实和修改,并及时与恩平市科工商务局联系。(联系方式:恩平市科工商务局,地址:恩平市新平北路1号,联系电话:7115933)
特此公示
附件:申报2024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的企业名单(恩平)
恩平市科工商务局
2024年6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