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文件要求,你单位于2025年12月19日组织完成了恩平中心城区温泉路(锦锈嘉园至恩平大道段)雨污管道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并于2025年12月19日通过水土保持技术服务网向社会公开了相关资料。
经审查,上述材料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我局同意备案。
恩平市水利局
2026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