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治水能力,促进水利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现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要求,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把准法治政府建设方向,与时俱进学习宣传贯彻
(一)提高站位,坚持政治引领,学思践悟前行。
一是坚持学习提升。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和细化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二是专题研究解难。局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研究依法行政工作,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及时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三是紧跟步伐深学。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忠诚干净担当有为的新时代水利人》为题,结合水利法治建设案例,开展全方位的宣讲,引导水利系统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振信心,致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并以年度重点工作清单为抓手,做到早谋划、早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依法有序推进。
(二)紧盯目标,坚持同心同向,统筹谋划推进。
我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建设融入水利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推进。在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江门市委“1+6+3”工作安排中,结合我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融湾建设”“五城共建”“六个百亿”等重点工作,锚定我市水利“十四五”规划中重大指标、重大任务、重大项目抓好实施,依法依规落细落实相关工作,将法治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抢抓发展机遇,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统筹推进水安全提升和水资源保护。2024年,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局共18项重点工作任务(牵头事项3项、会办事项15项)均较好完成。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坚持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对水利部门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安排。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及时研究水利法治问题。全面落实分管领导和各业务股室的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对标对表抓好落实,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工作汇报。二是以身作则,依法推进工作。以夯实水利工程保障为目标,扎实推进病险水闸重建或除险加固、生态海堤及锦江河综合治理项目建设;以河长制工作为抓手,持续推进河库“清四乱”专项行为;以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为切入点,依法依规落实好小电清退任务;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出发点,逐项梳理好大带、凤子山等两个股份公司的股金回购等历史遗留问题。三是以上率下,带头认真落实学法制度。采取党组会学、领导带头学、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结合主题党日学等方式,带动水利系统掀起学习宣传水利法律法规热潮,强化依法治水理念,着力提升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工作。
三、采取扎实有效工作措施,提升水利法治建设成效
今年以来,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我局多措并举,以“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注重抓源头和源头抓,强化学法与普法宣传。我局坚持把学法和普法宣传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强化执法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法制意识,压细压实普法责任。一是坚持把公职人员的学法情况列为年度考核内容,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网上统一考试。目前,我局取得执法证共28人,确保正常执法人数要求;水利系统在职在编人员共202人均参加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100%。二是加强法规知识培训,全面提升素质。认真编制2024年普法计划,明确水利普法工作重点。今年共举办了10场普法宣传、4场专题讲座、2场执法培训。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知法、用法、尊法水平。三是加强普法宣传,拓展社会普法成效。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重要节点,通过水利局网站、LED大型屏幕、向社会大众发放宣传资料手册、挂宣传条幅等,提升群众法治意识,社会普及面不断扩大,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到位。
(二)注重以规矩成方圆,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等制度。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制度,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定以及修订工作。建立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咨询等制度,使我局重大事项决策更加科学民主规范。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等规定,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确保决策科学正确。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东润晟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咨询服务单位,聘请1名兼职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涉法审核、行政诉讼、执法监督、执法培训等方面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今年,法律顾问共为我局出具了17份法律意见书,充分发挥了政府法律顾问参谋的作用,增强了水利系统法治工作力量。
(三)注重与主责主业相结合,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全市水利系统水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水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二是认真做好相关改革工作。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开展法治督察、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两平台”等工作的部署,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三是强化行政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中,对8家集中式供水单位检查,未发现违规取水问题;跨部门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水土保持项目检查,未发现水土保持方面违规事项。四是强化水行政执法。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偏远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加强巡查执法,至11月底止共巡查172次,出动人员465人次,开展联合执法33次,查处水事违法行为4宗。
(四)注重在依法行政中优化服务,切实提升工作成效。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在依法行政中深入做好服务工作。截至11月底止,我局行政许可审批共36宗,均为即办,即办率100%,实现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切实提升了我局政务服务水平。2024年1月至11月份我局依法组织非税收入944.18万元,水利工程建设提质增效,锦江河综合治理项目、横板水闸、金贵水闸、东成水闸、安坎水闸等工程顺利推进,按进度保障2.6亿元水利国债资金支付;水环境治理持续向好,水质优良率、达标率名列江门各市区前列;非法洗砂洗泥问题整改成效明显,水土保持监管力度不断加强;西坑灌区成为广东省首个国家数字孪生灌区先行先试试点;小水电站落实依法有序清退,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存在问题和原因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队伍能力建设力度不够。机构改革后,没有独立的水行政执法机构,执法力量薄弱,执法队伍中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偏少,不利于工作开展。
(二)法律知识学习不平衡。水利局是一个专业性相对较强的部门。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偏重于水利专业知识水平的学习,对于水利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仅局限于业务咨询和水行政执法业务,未能真正做到了然于心、熟练掌握,“重水利专业学习,轻综合法律知识的研读”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综合法律知识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法治能力运用不到位。运用法律的手段解决水利难题的能力不足,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有待增强。
(四)法治建设监督执法仍需改善。在法治建设监督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规范、不精细等问题,需要加强监督执法力度、提高监督执法水平,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更加公正、公平、公开。
(五)法治信息化建设不够全面。执法、决策信息化过程中,存在部分系统兼容性问题,影响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积极性和深度还不够理想,需进一步加强引导。
五、下一步工作设想
我们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在全市水利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水利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尊崇法治、敬畏法治,不断提升水利法治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队伍职责。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学习,熟悉掌握本部门权责清单。通过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掌握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水利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工作责任,强化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有效担负起推进本部门、本单位依法行政的职责。
(二)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水利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科学安排部署,大力组织推进,不断提升水利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进一步普治并举,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执行力。围绕与水利息息相关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营造出人人崇法、人心思法、全民守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专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