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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恩平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5007078150M/2024-00113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恩平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11-13
名称: 以法为盾,共育未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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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盾,共育未来

发布日期:2024-11-15  浏览次数:-

——恩平市司法局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宣讲法治教育活动


    知法于心,守法于行。为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持续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传递校园正能量,恩平市司法局走进恩平黄冈实验中学开展以“拒绝欺凌,与善同行——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课,积极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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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中,广东润晟律师事务所谢健俊律师首先通过阐述典型的校园欺凌案例,直观地向学生们揭示了校园中实际存在的欺凌现象。他鼓励学生们分享自己的校园生活经历,并反思自身是否曾遭遇过校园欺凌。谢律师围绕校园欺凌的定义、校园欺凌对学生身心健康和学业成绩的严重危害、如何识别身边的校园欺凌行为、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四个方面进行了专业讲解,帮助同学们加深对校园欺凌及其危害的认识,增强对不良行为的辨识能力。谢律师着重强调:“无论是言语、精神还是身体上的欺凌,都是绝对不容许的。面对欺凌行为,我们必须树立防范意识,勇于发声,及时报告。法律是我们最坚实的保障,任何欺凌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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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犯罪时未满18周岁就不会被刑事处罚吗?”“当然不是了,未成年也要对很多犯罪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与同学们的一问一答中,谢律师进一步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着重讲解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界定、主要类型、原因以及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内容。结合典型案例,生动形象地为同学们分析了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和后果,告诫同学们未成年不是“免罪牌”,要将法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抵制违法犯罪行为,迈好人生第一步和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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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宣讲教育,同学们更清晰地认识到防范校园欺凌的重要性。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不做施暴的“欺凌者”,不当沉默的“受害者”,也不做冷漠的“旁观者”,要向校园欺凌勇敢说“不”,为创建平安、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贡献力量。

    下一步,恩平市司法局将持续推进“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针对未成年人在成长及学习过程中所面临的实际问题,不断优化并丰富普法宣传的形式与方法,帮助学生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引导学生主动养成遵守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以法治的力量为未成年人的成长之路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