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成功处置一起暂予监外执行对象脱离监管的社区矫正突发事件
近日,在恩平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的指导下,恩平市司法局高效、快速在两天内完成对脱离监管的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的收监执行工作,充分发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作用,有力保证社区矫正执法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安全稳定。
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梁某因犯盗窃罪被广州市某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因该罪犯患有多种疾病,2024年8月20日广东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梁某在恩平市司法局那吉司法所依法接受社区矫正,矫正期限自2024年8月20日起至2025年6月24日止。2024年9月24日,那吉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日常电话询访中得知,梁某于9月23日外出一直未归。
一、快速反应,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
那吉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前往梁某家中走访查找,向其父亲、堂兄弟、邻居询问梁某的行踪,均未有发现。当天,恩平市司法局紧急向公安机关发出协助查找通知书,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至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在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下,由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那吉镇政府组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通过公安系统发现梁某与他人出现在广州市白云区某大街附近,同行人有着多次盗窃犯罪前科。为避免事态扩大,9月26日上午由公安民警、司法所以及镇政府工作人员等组成小分队前往广州查找。
二、软硬兼施,劝说教育梁某返回
在白云区同德派出所、粤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协助下,晚上7时30分梁某现身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一方面向其详细询问近几天的行踪动向、身体情况以及食宿生活和离开恩平的时间、缘由、乘坐何种交通工具等细节问题,另一方面明确告知其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无正当理由且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居住地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规定,应当立即返回社区矫正执行地接受相应的处理。但梁某明确表示拒绝返回恩平,僵持近一个小时,梁某仍不为所动。
三、部门联动,多措并举全面应对
一是针对梁某未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情况,恩平市司法局于9月26日向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广东省监狱管理局提请对梁某收监执行。除了通过EMS邮寄送达文书外,还通过电话、电子文书等形式提前将案件情况报告至广东省监狱管理局,迅速反映案情。
二是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那吉镇政府等部门相关领导组成工作专班在市委政法委会议室坐镇指挥,随时根据情况及时研究、制定和更改劝返方案。晚上11时30分左右,鉴于梁某拒绝配合、态度恶劣,工作人员按照指令安排轮流照看,防止其再次脱逃。凌晨刚过,梁某自述病情发作、疼痛难忍,要求工作人员送其到医院救治。工作人员因不具备相应的专业鉴别能力,经再次向专班领导请示后,即刻联系120将梁某送广州市某医院接受检查治疗,之后工作人员一直在医院进行陪护和看管。
四、衔接流畅,顺利完成收监工作
9月27日上午,广东省监狱管理局作出对梁某收监执行的决定。上午11时,恩平市司法局联系梁某原服刑监狱——武江监狱协商收监执行事宜。下午4时,武江监狱干警到达广州市某医院,与那吉司法所工作人员办理收监执行交接手续,对梁某收监执行。
在本次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恩平市社区矫正委员会迅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精准施策、联合作战,在两天时间内实现对脱管的监外执行对象的收监工作,充分体现了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权威性及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