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接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刘凯歌举报淘宝平台内店铺“格瑞的小店”、“花椒的小店”涉嫌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的案件线索移送函。目前线索均已核查完毕。
因我局电话联系举报人,其未提供具体联系地址及能够收悉的电子方式,我局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关于投诉举报的回复》,现进行公告送达。举报人如对上述回复有异议,可在张贴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恩平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可以通过“江门司法”微信公众号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操作步骤:关注“江门司法”微信公众号后,点击公众号底部服务栏“智慧司法”,在“法律服务”模块选择“掌上复议”填写申请),也可在本答复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投诉举报的回复(刘凯歌举报淘宝平台内店铺“格瑞的小店”).pdf
附件2.关于投诉举报的回复(刘凯歌举报淘宝平台内店铺“花椒的小店”).pdf
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