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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0785456191060Y/2024-00075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6-03
名称: 社保知识分享——工伤职工“退休”小贴士!
文号: 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4)第50期 发布日期: 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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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知识分享——工伤职工“退休”小贴士!

发布日期:2024-06-04  浏览次数:-

       “什么是伤残津贴呢?伤残津贴可不可以和退休待遇一起领取?”近日,群众岑先生来到社保经办服务大厅办理业务时进行咨询,今天就由小编带大家了解下相关政策。

       伤残津贴是指因工致残的职工,根据其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并退出工作岗位,其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则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因此,岑先生的伤残津贴不可以和退休待遇一起领取。以上就是本期的社保知识分享,若广大参保人还想了解更多的工伤保险政策,可以拨打市社保局工伤保险待遇股电话0750-7823037,业务人员将热情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