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业务办理中全面推广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为进一步实现减证便民、流程优化的工作目标,助力诚信社会的建设,市社保局持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事前告知、事中比对、事后核查、失信惩戒”等一系列闭环管理,有效解决群众难以获取证明、多部门跑腿等办事堵点痛点。
一是强学习。通过定期组织业务经办人员培训,运用好最新的告知承诺书内容,确保政策理解和执行到位,并告知办事群众可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权利以及承诺书应如何规范填写。二是广宣传。在社保服务大厅、公示栏、门户网站等公布社会保险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以及调整后的承诺书内容,组织社保志愿服务者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行宣传,加强政策解读,努力营造守信氛围和促进诚信社会建设。三是严审核。加强事中事后核查的工作,充分利用业务系统、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渠道收集和比对证明材料相关信息,对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依法依规终止办理、撤销行政决定,并纳入信用记录,实施失信惩戒措施。
下一步,市社保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推广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诚信提升服务效能,以诚信推动惠企便民,以诚信助力诚信社会建设,努力打造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社保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