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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0785456191060Y/2022-00081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7-18
名称: 看病买药,超出“医保支付限价”的费用由谁出?
文号: 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2)第 57期 发布日期: 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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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买药,超出“医保支付限价”的费用由谁出?

发布日期:2022-07-18  浏览次数:-

       在医保结算中经常会遇上一个概念“医保支付限价”,对于参保人来说,这个概念接触不多,但它却与我们的医保报销息息相关。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什么是“医保支付限价”。

       医保支付限价是指参保人使用医保用药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费用的基准。在支付限价以内的费用由医保基金按比例报销,支付限价以外的费用由参保人自付。例如: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生产的硝苯地平控释片(拜新同,30mg*7),在医保目录中属于甲类,医院中该药品价格是3.4元/片,医保支付限价为1.0158元/片。那么参保患者在使用该药品时,超出医保支付限价的2.384元由参保患者自付,医保支付限价内的1.0158元,按照相应报销比例,由医保基金承担。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药品都有医保支付限价。限价的标准也不是一成不变,而是动态变化的。目前,只有谈判药品、带量采购药品、“两病”用药,才由医保局规定有统一的医保支付限价。在使用这些药品时,将根据医保支付限价计算病人的医保范围内费用和自费费用,再按照相应的报销比例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