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市人社、医保、财政、税务等部门联合转发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20﹞58号),对我市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提出了贯彻实施意见。 二、企业类型划分 三、实施时间和减免办法 四、减免享受及业务申报 五、待遇发放
【重磅!】江门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来了!
发布日期:2020-03-20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12440785456191060Y/2020-00082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江门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0-03-20 |
名称: | 【重磅!】江门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来了!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0-03-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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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门市人社、医保、财政、税务等部门联合转发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20﹞58号),对我市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提出了贯彻实施意见。 二、企业类型划分 三、实施时间和减免办法 四、减免享受及业务申报 五、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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