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恩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等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单位拟对下列国有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待处置资产
(一)空调2台,格力柜式10匹,购置时间2008年1月,账面原值40500元。
(二)机场椅4张,不锈钢灰色三人座,购置时间2018年12月,账面原值4080元。
(三)LED显示屏1套,购置时间2009年5月,账面原值168435元。
(四)服务前台1张,大理石面、大芯板台架3米,购置时间2018年12月,账面原值11100元。
二、处置原因
空调、LED显示屏等使用时间过长,已达报废年限,且不能正常使用,需进行报废处置。机场椅、服务前台等,由于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将改为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办事大厅,该批资产不适用需拆除,因此进行报废处置。
三、公示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0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750-7717908。公示无异议后,将报市财政局批复后按程序进行处置。
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