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农技推广服务平台工作方案》《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一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资金(市级统筹资金)的通知》(江财农〔2021〕95号)文件要求,现对拨付2022年县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运营资金进行公示,实施主体及拨付金额信息如下:
公示期:2022年3月21日-3月23日,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供真实姓名签署,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本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恩平市农业农村局7177206。
恩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