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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恩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恩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需要获得本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

  恩平市教育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反映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编排体系

  根据恩平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我局信息公开编排体系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主要包括:恩平市教育局各年度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含办理相关工作的程序、指引。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要包括:恩平市教育局各年度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恩平市教育局机构职能、领导班子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四)部门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转发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法规、解读文件、通知公告等。

  (五)行政执法

  主要包括:涉及恩平市教育局职能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及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六)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恩平市教育系统工作、活动信息等。

  (七)部门预决算

  主要包括:恩平市教育局年度财政预算及决算信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及决算表。

  三、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是指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对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一律予以公开。

  公开形式:公告栏,公共媒体(网络、广播、电视等),文件、简报,内部张榜公告、职工代表大会传达等,书面总结、报告。恩平市教育局网上公开以政府网站公开为主,公开网址为:http://www.enping.gov.cn/gzjg/epsjyj/index.html。

  (二)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是指只涉及部分人和事,不必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

  1.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根据自身需要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可以通过当面申请、信函申请和网上申请等形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

    地址:恩城锦茂路一号办公室(102室),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点30分-12点,14点30分-17点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信函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https://ysqgk.gd.gov.cn/750008/)在本机关网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栏中选择申请项目,填写《申请表》后提交。

  2.获取政务信息的申请应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所需政务信息内容的描述等。

  3.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到申请后应及时登记,并根据下列情况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

  3)不属于受理机关掌握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若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应当告知申请人;

  5)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3.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有条件的可以安排适当的时间和场所,供申请人当场阅读或者自行抄录。应申请人的要求,可以提供打印、复制等服务。

  4.依申请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的,可以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等成本费用。收费按照物价与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5.申请人根据我市规定属享受城镇低保或农村低收入者,经本人申请、本机关审核同意,可以减免费用。

  6.本机关答复申请不予公开、不予提供的政府信息,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服务的形式提供,不得通过与本机关有隶属关系或者业务指导等关系的事业单位等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形式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

  (三)公开时限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 号)要求做好栏目更新维护;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期限发布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办理依申请公开等,应在信息生成的3个工作日内发布信息,并按照网站内容管理审核提醒设置期限及时对信息内容进行检查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恩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恩城锦茂路一号办公室(102室)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点30分-12点,14点30分-17点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50-7726425

  传真号码:0750-7822915

  邮政编码:529400

  电子邮箱:epsjyj@jiangmen.gov.cn

         互联网申请地址:https://ysqgk.gd.gov.cn/750008/

  四、收费

  根据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本机关特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1.信息处理费可以按件计收,也可以按量计收,均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本机关对每件申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其中一种标准,但不同时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

  2.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本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

  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3)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3.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不适用按量计收。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

  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2)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

  (3)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

  (4)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4.本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5.申请人对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决定有异议的,不能单独就该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在缴费期满后,就本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本机关收取的信息处理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库集中收缴管理有关规定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及时足额缴入同级国库。具体收缴方式按照同级政府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7.本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8.价格、财政、审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对信息处理费收取行为的监管。

  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指导,及时处理申请人提出的投诉、举报,严肃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为。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统计汇总,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10.信息处理费相关内容由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政府热线12345或0750-7726425,传真:0750-7726425,办公地址:恩平市锦茂路一号,邮政编码:5294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恩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doc

恩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组织.doc

恩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