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直学校、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
为抓好我市防疫期间学生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确保我市学生在防疫期间的人身安全及校园的稳定。现对各校(园)提出以下意见,请各校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抓好学生防疫宣传工作
各校(园)要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宣传教育,在疫情期间尽量待在家里,做到少外出、少聚餐,勤洗手、勤通风,外出必须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少去人员密集、空间密闭的场所,和其他人要保持一米以上距离等;坚持每天为孩子测量体温,并认真填报健康卡,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时,立即戴上口罩就近就医;不瞒报、不骗报,凡从疫区回到我市,必须按照有关要求落实报备制度,并接受隔离和配合医学观察;各学校要加强学习,定期向广大师生家长发送有关防疫信息,加强防疫培训,不断普及师生和家长有关知识。
二、扎实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
近期我省气温迅速回升,溺水事故将逐渐进入高发期,加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校还未开学,大部分家长已上班、复工,学生防溺水工作将面临着很大的挑战。各校(园)要深刻吸取往年同期的教训,时刻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发生。一是利用网课的方式对学生开展一次专题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提高学生避险意识和自护能力;二是利用和教育、短信、微信群等方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督促学生家长在做好防范疫情的同时做好防范溺水安全教育和监管,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三是加强对防溺水重点人员开展“人盯人”跟踪教育。
三、进一步强化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教育。
各校要加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明确家长的监护责任,让广大家长清楚: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人员不准在道路上骑电动自行车;未取得驾驶证的人员一律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此外,要教育学生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超速超载或报废车辆。符合条件驾驶电动车的学生,要严格按照规定,佩戴头盔,不得追逐驾驶、不违规载人,不乱停乱放;严格遵守各项交通规则,严防交通意外发生。
四、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
按照我市民间民俗,农历二月初二后,祭祖、扫墓活动开始频繁,为确保期间师生安全,各校从即日起至清明节后一周,每周要向学生家长发送森林防火及有关春季火灾防控的安全教育信息,提倡文明祭祖,普及如何正确预防和应对山火,提示家长加强对子女的安全监管和教育,增强师生及家长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预防和遏制山火及其他安全问题的发生。
五、加强网络安全教育
疫情期间,学生和家长对手机和电脑的使用率高,网络安全应引起学校和家长高度重视。
(一)加强学生和家长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网络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网络素养,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提高对网络黄赌毒信息、不良网络游戏等危害的认识,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和行为。
(二)提醒家长安排好孩子的学习和休息时间,加强与孩子沟通交流,教育引导孩子绿色上网、文明上网,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网络游戏沉迷和不当消费等行为;不传播、散播未经核实的有关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三)严防诈骗。近期,我省多地有不法分子利用受疫情影响,各中小学延迟开学的情况,向家长进行提前收学费的电信、网络诈骗;为严防此类情况在我市发生,各校要及时做好班级Q群、微信群管理,对身份存疑的尽快清除出群,教育家长在收到“交费”“转账”等信息通知时,要与老师多方核实,不要急于转账、汇款。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尽快转达给班主任、其他家长周知,并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报警,防止受骗。
六、开展宣传教育的主要方式
各校要结合《恩平市中小学线上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部署和各学段学生的实际,通过钉钉、QQ、微信等网络平台及短信提醒、教师电访、学校致家长一封信、个别学生重点沟通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
各校在防疫期间开展安全教育的有关工作要认真做好记录和存档,并做好工作的总结。
恩平市教育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