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恩城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恩城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4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恩城街道办事处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恩城街道办事处编制了《恩城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恩平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中的恩城街道办事处栏(http://www.enping.gov.cn/jmepsecjd/gkmlpt/guide)上查阅。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恩城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恩城街道办事处领导及分工情况;恩城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恩城街道办事处或恩城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恩城街道办事处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恩城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恩城街道办事处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恩城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政府各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恩城街道办事处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恩城街道办事处编制了《恩城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内容

  恩城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2、公开形式

恩城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恩城街道办事处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enping.gov.cn/gzjg/ecjdbsc/>。恩城街道办事处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恩城街道办事处及各部门还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恩城街道办事处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

    (3)其他辅助公开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恩城街道办事处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查阅点:恩城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地址:恩平市恩城街道锦安路1号,联系电话:0750-7812541,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3、公开时限

  恩城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公开内容

  除恩城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2、受理机构

  恩城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提出申请

  向恩城街道办事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可书面、网上或当面提交《恩城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恩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nping.gov.cn/)下载,复制有效。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恩城街道办事处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书面或当面提交《申请表》,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书面邮寄和当面提交《申请表》地址:恩平市恩城街道锦安街1号恩城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2)恩城街道办事处受理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登录恩平市恩城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在“依申请公开”专栏中选择申请项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

3)申请人向恩城街道办事处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恩城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

4)恩城街道办事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申请处理

登记初审。党政综治办公室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进行登记和初审(必要时将出具回执)。

初审内容包括:所需政府信息描述是否明确,形式要件是否完整,身份证明是否真实。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5申请时间的确认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4)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

  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本机关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9)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经征得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权利人。

7、收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关系,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更好保障公众知情权,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信息处理费将按件或按量计收,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本机关对每件申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其中一种标准,但不同时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

  1.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本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

  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①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②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③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2.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不再按量计收。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

  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①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②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

  ③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

  ④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本机关将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如申请人对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决定有异议的,不能单独就该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在缴费期满后,就本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自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收取的信息处理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库集中收缴管理有关规定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另外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将按照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统计汇总,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一)恩城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单位名称:恩城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恩平市恩城锦安路1

  邮政编码:529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7812541

传真号码:7811381

电子邮箱:ecjdbsc@163.com

  (二)恩城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由恩城街道办事处答复的申请,受理机构为党政综合办公室。

四、监督方式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恩城街道办事处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党政综合办公室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党政综合办公室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恩城街道办事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纪检监察办公室投诉举报。联系电话:7816536,邮政编码:5294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附件1、恩城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doc

附件2、恩城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组织】.doc

附件3、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2021年样式).docx

附件4、恩城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