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007062431/2011-12866
恩平市大槐镇
2011-06-08
关于印发《大槐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规范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槐办 [2011] 23号
2011-06-08

关于印发《大槐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规范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08  浏览次数:-

  槐办 [2011] 23号

 

  关于印发《大槐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规范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主管理水平,深化农村基层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将《大槐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规范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槐镇党政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大槐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规范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意见》(农经发〔2009〕4号)、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发办〔2007〕2号)和省农业厅、省监察厅《关于在全省农村全面推行“会计委派(选聘)和代理制”的通知》(粤农〔2003〕147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主管理水平,深化农村基层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现制定我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规范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按照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针对当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保持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收益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五权”不变的基础上,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保障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工作,按照规范登记、不处置资产的原则,对集体“三资”进行全面盘点、计量、登记,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公开、统一建档。同时,集体小型建设项目实行公开承(发)包。通过规范管理,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家底清楚、产权明晰,监管到位、制度完善,运行规范、保值增值,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委副书记、镇长周荣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委委员、纪委书记吴雁林同志和镇委委员、武装部长黄连多同志担任;成员由镇农办、镇财政所、镇规划办、镇国土所、各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农办黄小敏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具体指导、检查督促等工作。

  四、方法步骤

  各村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规范管理工作从6月开始,年底前全面完成。具体分六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上旬完成)。

  镇将于6月上旬召开工作动员会议,进行具体部署。各村委会采取召开动员大会、座谈会等形式,组织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党员)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驻村干部学习有关“三资”规范管理的文件法规,广泛宣传“三资”规范管理的意义和要求,统一各级干部群众思想,提高对规范“三资”管理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由镇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各村委会支部书记、会计到沙湖、东成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先进单位参观学习。

  (二)建立机制阶段(6月底前完成)。

  1.完善软硬件。年内由新成立的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具体负责“三资”规范管理的日常工作,建立完善“三资”规范管理的机制和制度,通过增加人员、设备,增加代理经济合作社的会计业务职能,强化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职能。负责农村经济组织财务的人员按平均每人负责60个左右核算单位配备,负责农村集体合同的人员按每人负责60个左右经济合作社配备,并每人配备一台电脑,实行电算化管理。新增人员由镇从现有干部中挑选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熟悉电脑操作、有财务管理能力的年轻干部担任,或者向社会公开招聘。

  2.配备报账员。各村委会配备1名组级报账员,负责协助各经济合作社做好银行存款印鉴管理、现金存款日记账和每月定期到镇农业农村办公室报账、对账等财务管理工作。

  (三)清产核资阶段(7月上旬完成)。

  组织开展对村、组两级集体“三资”进行全面清查核实,造册登记。要对财务账目逐笔逐项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实地登记,查清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债权债务、生产承包合同、财务收支、在建基建项目、集体资产和现有资源等。清查登记结束后,要向村民张榜公示,对群众有异议的组织专人核查。公示无异议后,由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审核备案,建立管理台账,做到家底清楚、产权明晰。

  (四)建章立制阶段(7月底前完成)。

  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梳理现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对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要重申继续执行;不合时宜的,要及时废止;对尚未建立完善的,要有针对性地拾遗补缺,力求监管制度覆盖“三资”运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要善于创新,注重实效,既有利于民主监督,又要适应发展需要,建立一套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制度体系。一是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制定镇、村、组三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明晰工作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各项管理制度,重点是集体资金及财务管理、资产资源处置办法、生产承包合同管理、小型建设项目承(发)包办法和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等。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重点是建立完善村级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村务财务公开、集体“三资”处置民主议事规则、经济责任审计和述职述廉等。四是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制定本地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定期对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落实奖惩措施。

  (五)全面规范阶段(9月底前完成)。

  1.理顺账目,做好移交准备。镇农业农村办公室指导各经济合作社在交接前完成记账、结账等工作,编制好月结资金平衡表,重新核对明细账,并编制好应收、应付往来明细表;清点好出纳库存现金及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协助各经济合作社填写会计业务移交清单,做好移交准备。

  2.签订会计业务代理协议,移交资料。经济合作社与农业农村办公室签订会计代理协议书,将经济合作社的会计核算工作委托农业农村办公室代理。同时办理好相关人员(村委会主任、经济合作社社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亲笔签名备案、相关资料移交等手续。办理移交手续时,由镇有关干部、村委会主任监交,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农村经济组织财务的会计员、经济合作社会计在场交接,并在交接清单上签名。交接清单一式三份,经济合作社会计、村委会、镇农业农村办公室会计各持一份。

  3.全面实行财务管理电算化。开展组账镇代记会计电算化工作,要使用统一的农村财会软件系统,按《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进行记账核算,使用统一的会计报表。经济合作社实行会计代理制后,经济合作社的出纳工作仍由经济合作社负责,开支审批制度不变,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代理经济合作社的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经济合作社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现金、存款收支日记账的记账工作,并由组级报账员将上月的收支单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折等送到农业农村办公室办理报账手续和清点出纳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在报账前,必须履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手续,经审核并在出纳报账单上签名才能办理报账手续。镇农业农村办公室每月15日前要完成各经济合作社上月的会计核算工作,编制好会计报表,交组级报账员送各经济合作社并在组务公布栏公布。村、组两级经济组织的财务资料实行归档管理。

  4.清理合同,建立台账。对各村、组历年来的经济合同进行清理,核实合同承包期、承包金、合同履行等情况,并电脑录入备案和管理。各村、组新发生的合同要统一到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进行合同鉴证。

  5.规范小型建设项目承(发)包管理。参照《恩平市小型建设项目承(发)包管理暂行办法》(恩府〔2010〕112号)有关规定执行,村(居)委会投资预算额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小型建设项目由镇招标投标领导小组进行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项目和经济发包项目均要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确保双方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并做好合同等资料的存档。属公开招标的,要在固定或公众相对密集的地方公开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不特定法人投标;属邀请招标的,要以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不少于三个符合资质条件的特定法人投标。

  (六)验收总结阶段(10月底前完成)。

  市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委会规范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全面检查验收。检查验收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对工作未能按时完成或办公场所、设施设备、人员配置不到位及存在工作不实、运转失效等问题的村委会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通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推广提高。

  五、工作要求

  (一)抓好组织实施。对这次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工作,各村委会、村小组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与换届后“两委”班子建设结合起来,与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结合起来,与化解基层矛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结合起来,与构建惩防体系、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强检查指导。镇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村委会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同时,还要及时通报全镇的工作进展情况。

  (三)积极稳妥推进。要注重制度建设,立足于当前和今后,建立健全一套适合本地实际,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的规范管理制度体系,做到有章理事,按制度办事。要讲究方法,挑选基础好、管理规范的村、组先行开展工作,形成良好的工作势头。对一些有争议、一时难以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可暂时搁置,择机解决,确保整体工作顺利推进。

  (四)建立长效机制。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能否收到实效,关键在于规范后的制度体系能否严格执行。各村委会要抓好日常管理,形成长效机制。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解决新问题,确保规范管理的机制制度适应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