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实践,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
(一)坚持党的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和年度普法计划的重点内,2024年以来,局内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法治“大讲堂”6场,推动全体财政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书记带头遵法守法,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作表率,把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基本功。加强对局内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会推动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和相关任务,严格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各类政策文件和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开展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情况整治
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4〕228号)文件精神,我局重点开展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清理整治工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我局牵头组织全市各单位,各镇(街)开展自查,并对涉企收费的现状进行摸底调查,重点整治降费减负助企纾困政策未有效落实、采取打折扣搞变通方式侵蚀降费减负红利、相关政策红利未及时有效惠及市场主体等问题。对于违反收费基金立项审批权限、自立名目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的行为一律禁止,对过高的收费标准坚决降低。
我局积极与发改、市场监督等部门对执收单位加强指导督促,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清理整治检查,查看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情况,不折不扣落实降费减负助企纾困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动我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通过认真自查及摸底调查,我市暂未发现有违规现象发生。
2.筑牢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保护伞”
一是流程电子化,效率再提速。以“互联网+政府采购”手段,全面推广“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全流程实行电子化采购。政府采购实现了“网上办”“一次办”和“不见面”办理。全面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程序规范化,纠建促提升。严格执行《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通知》(江财采购〔2022〕9号)有关规定,依法规范确定采购方式。不得以化整为零方式或以情况特殊等理由规避公开招标;严格控制单一来源方式,防止滥用;加强确定电子卖场简易采购的内部审批管理,防止滥用定点采购交易方式。
三是监管精细化,管理上台阶。严格落实《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依法及时公开采购信息。按照“谁采购、谁负责、谁公开”原则,采购人应当完整、按时、规范公开采购信息,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贯彻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恩平市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三个办法(试行)的工作方案》,印发《关于贯彻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编制《恩平市财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审核内容,规范审核程序,细化审核范围。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主要由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不存在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情况;执法人员均通过行政执法培训,取得执法证。
三是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我局以教育处罚结合原则、合法裁量处罚原则、公正裁量处罚原则制定《恩平市财政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广东省财政厅行政处罚减免责事项清单》等相关规定实时进行调整,切实规范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恩平市财政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外的政府财政信息,都依法向社会公开。2024年,恩平市财政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0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71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6条、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3条、涉农补贴资金政策信息公开4条、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4条。
(四)加强财会监督专项检查
一是制定印发《恩平市政府性资金绩效审核专责小组事前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试行)》《恩平市行政事业单位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参考范本)》等文件,聚焦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会计评估领域专项监督、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等环节,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二是深入开展综合监督检查,覆盖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内部控制情况、政府采购情况、绩效管理情况等财政资金使用全链条,切实提高部门对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视程度。三是全面核查我市14家代理记账机构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合规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重点整治,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业务的执业标准,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
(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情况
一是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反应及时,保障有力。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预警监测和前瞻性研究,确保各项处置工作及时、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2024年,我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0起,行政诉讼案件0起、行政调解0起。
(六)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创新学法普法方式。充分激活新媒体学法用法平台的带动作用,进一步用好“财学”及“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组织干部职工阅读“财学”APP民法典学习专栏,参与“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民法典竞答,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积极性。
二是根据恩平市委的工作部署,每年制定印发恩平市财政局实施“恩平•法治大讲堂”活动工作方案,我局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财政系统法治大讲堂活动,聚焦时事热点普法,围绕新修订法律法规普法,2024年已开展6期局“法治大讲堂”。
三是围绕重要普法内容开展普法宣传。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宣传活动,我局重点开展普法宣传进机关、进社区活动,为干部职工,社区群众解读法律法规的背后精神,更加扎实地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助力我市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成因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稳步向前的过程中依然显露出部分薄弱环节:
一是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力量薄弱,法治人员的配置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执法人员缺乏系统全面的执法技能培训,对行政执法流程相关规定以及“粤执法”平台使用掌握不深,执法能力水平有所欠缺。亟需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
二是财政干部职工对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缺乏前瞻性。仅仅依靠在线平台或讲座学习,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是普法宣传阵地建设有待夯实。财政普法工作主要面向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群众宣传的力度还不够,需要进一步运用新媒体技术,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针对特定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财政法治宣传活动,拓宽和深化财政普法的广度和深度。
四是执法机制有待提升。财政执法往往涉及多个部门,但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机制不够完善,信息共享不及时,导致执法效率较低。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开展学习,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不断增强财政干部深刻领会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目标导向,结合“一规划、两纲要”各项任务及财政工作实际,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是切实提升财政法治宣传效果。认真贯彻落实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要求,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工作与日常财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精准滴灌”的方式为财政服务对象提供宣讲服务。注重彰显财政特色,深入挖掘财政普法资源,创新方式方法,将宣传重点、形式与适宜传播的新媒体有效契合,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时效性、参与性、有效性。加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及时回应当事人关切的问题,引导当事人准确理解财政管理制度规定,将更多行政争议化解在前端,化解在源头。
三是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扎实开展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在财政职责和能力范围内,持之以恒地深入开展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精神和法治意识的养成,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巩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观念,不断提升财政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功能职责。
恩平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