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江财农〔2021〕146号)的精神。现将2022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提前下达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提前下达的资金,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并根据江门市政府审批意见据实调整。
二、本次提前下达的资金专项用于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等,以减少和消除地质灾害险情方面,并同步下达任务清单。请严格按照《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1〕355号)及有关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请以此件为准)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公文附件).zip
恩平市财政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