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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解读:恩平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措施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恩平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措施》的通知

  视频解读:恩平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措施

  图片解读:恩平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措施

  (联系人:恩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梁超洪,联系电话:0750-7718723) 



  

  一、制定背景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快速发展,建造能力不断增强,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吸纳了大量农村转移劳动力,带动了大量关联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我市GDP总量不大,市委市政府提出“十四五”期末GDP达300亿元的目标,作为GDP重要组成部分的建筑业需要进一步发展壮大,需要解决企业资质等级不高、力量薄弱、竞争力不强的问题,制定出台更大扶持、激励政策力度的措施,做大做强建筑业,推动建筑业产业链集群发展,力争实现建筑业总产值倍增计划目标,为实现目标贡献力量。

  近年来,国家、省和江门等相继出台政策措施,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粤建市〔2018〕14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1〕11号)等政策措施的出台,周边兄弟县市也相继出台了扶持激励力度更大的措施,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为我市政策出台提供借鉴和范本作用。

  二、主要内容说明

  (一)主要内容概述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1〕11号)《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门市财政局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江门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促进江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江建〔2020〕229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建筑业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21〕19号)为依据,制定了《恩平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措施》,共由四部分二十条组成。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建筑业发展机遇,着力壮大产业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全力打造“恩平建筑”品牌,提升建筑业整体水平,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为发展目标

  坚持以深化改革、转型升级、科技跨越发展为战略主线,实施培企扶优、招大引强、品牌创建、市场培优、创新引领,建筑市场结构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形成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

  第三部分为任务和措施,共15条措施,也是本政策的主要内容:一是鼓励企业资质升级;二是鼓励企业争先创优;三是鼓励企业技术研发和科技创新;四是鼓励企业增产增量促就业;五是鼓励企业落户入统;六是培育优秀龙头企业;七是开拓“一带一路”市场;八是优化企业涉税服务和奖励;九是创建建筑业总部基地;十是发展绿色建筑;十一是规范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十二是提升勘察设计综合品质;十三是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十四是强化市场监管;十五是优化营商环境。

  第一条对企业资质晋升为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进行奖励,对企业资质晋升为甲级勘察、设计企业进行奖励。第二条对获得“鲁班奖”“詹天佑奖”等奖项的企业给予奖励。第三条对建立江门市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企业进行奖励。第四条增产增税的企业给予奖励。第五条对一级以上资质施工总承包企业及甲级资质的勘察、设计企业落户我市给予奖励。第六条对优秀龙头企业进行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第七条至八条对企业“走出去”承揽工程、涉税服务提供便捷服务,并对税收大户给予一定奖励。第九至十二条对企业在总部基地、技术革新、绿色建筑、融资信贷、信用评价等给予引导和支持。第十三至十五条阐明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监管以及明确行政审批时限等内容。

  第四部分为附则共五条,主要阐明第三部分15条措施的相关细节及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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