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小小姐姐
留言日期:
2020-12-05
主题:
恩平地区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内容:
在此想请教一下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已连续购买生育津贴一年以上,是否是按上一年单位申报社保时的“计费工资”的职工平均工资/30天*98天(正常生育),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12-05
答复时间:
2020-12-08
答复单位:
江门恩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一、生育津贴计发规定
根据《关于公布2020年度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江医保发[2019]114号)及《关于印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江门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和待遇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江人社发[2018]350号)文第二十三条“参保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二、生育津贴具体支付期限
根据江人社发[2018]350号文第二十四条“参保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享受产假。具体支付期限为:1.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2.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42天;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75天。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具体支付期限为:1.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2.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3.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4.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5.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不符合本条第(一)、(二)项规定的假期期间,包括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蒋女士的生育津贴计发方式及支付期限应按上述规定执行。医疗保障局业务人员已于2020年12月7日下午17点20分打电话按l恩平市医疗保险政策向该群众进行解释,后续将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