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次全域三区划定(2015年,起点)
文件:《恩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恩平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通告》(恩府告〔2015〕21号),2015年印发实施,为全市首套完整畜禽养殖三区法定划分文件,同步划定禁、限、适养区。
2.第一次全域三区修订(2019年)
2019年1月印发《恩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恩平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通告》(恩府告〔2019〕1号),通告明确废止2015年版通告,重新优化全域三区管控范围。
3.首次专项禁养区划定(2020年)
2020年7月发布《恩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的通告》(恩府告〔2020〕11号),自2020年7月15日起实施,通告载明同时废止恩府告〔2019〕1号;本文件仅规范禁养区,不再划分限养区、适养区,有效期5年。
4.第二次专项禁养区修订(2025年,现行有效)
2025年12月发布《恩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的通告》(恩府告〔2025〕223号),自2025年12月3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恩府告〔2020〕11号因五年有效期届满,自然失效,现行管控以2025年新版通告为准。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