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okay
留言日期:
2023-12-11
主题:
宅基地转让和抵押
内容:
请问村宅基地上有房屋,能否单独抵押房屋?是否必须要连同宅基地进行转让给新主?新主是否只能是本村集体的成员?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12-11
答复时间:
2023-12-14
答复单位:
江门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答复内容:

经我局核查,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筑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故而,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而且宅基地上的房屋也不得单独抵押。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土资源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宅基地双方需要都是同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需满足“一户一宅”原则要求。另外,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同时,根据“房地一体”原则,转让房屋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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